说实话,如今这个府邸,丁鹏已经有些看不上了。

    太小了,住起来,并不是特别舒服。

    他今日去了一趟金府,里面金碧辉煌的,堪比《红楼梦》里面的大观园,他觉着,这样的深宅大院,住起来应该才会更舒心。

    他并不缺钱,甚至比金府富裕成千上万倍,完全没有必要委屈自己,住在这小门小户之中。

    他住在这里,其实不过是为了靠近冷清秋罢了。

    如今,冷清秋与他的关系,与日俱增,距离结婚,其实不过只有一步之遥了,也就没有必要再住在这小地方了。

    他想着,找一处类似金府这样的深宅大院,买下来,然后带着冷家,一起搬过去住。

    人多,住起来也热闹嘛。

    带着小怜回到了丁府内,他先给她安排了住处,棉被等东西准备好了之后,他便让其先整理收拾一番,今晚便先休息,等到明日,再开始教她做活。

    说完,丁鹏便回到了他的书房内,他摊开稿纸,开始继续写《老人与海》。

    差不多几日之后,这本书便能够写完了,到时候,他寄出去,看能不能在国外获得一波名声。

    最好,能够收割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就在他认真书写的时候,突然,他嗅到了一股特有的香味,向着他飘来。

    这股香味,幽香诱人,与冷清秋c邱惜珍身上的味道,有所不同,但是又有所相似。

    此时,他的身体素质得到了强化,这也使得他的耳鼻比之前,都要灵敏许多。

    一些特殊的味道,根本无法逃过他的鼻子。

    他抬头一看,一个倩影出现在了他的身旁,是小怜。

    原来,这股幽香,是从她身上传来的。

    此时的小怜,穿着一身淡蓝色的布衣,前身围着围裙,一副女仆打扮。

    她的手里,端着一个盘子,盘子上,放着一碗香气扑鼻的鲜汤,旁边,还有一小碟精致的点心。

    “少爷,累了吧,这是我刚给您煮的鲜鸡汤,还有一些小点子,吃点,垫垫肚子吧?”小怜语言温柔的说道。

    她整个人看起来,就非常和善温柔,称得上温柔如水了,纯净的让人喜欢。

    丁鹏让她把盘子放下,他端起鸡汤,喝了一口,嗯~,味道很不错,非常鲜美。

    这一口鸡汤,远比后世,他所喝到的鸡汤,要美味太多了。

    后世,因为鸡肉都是打了激素,人工催熟出来的,价格虽然便宜,却带着一股子难闻的腥臊味,这样的鸡肉,熬出来的汤,喝起来腥气的让人想吐,肉质也干瘪的很,味同爵蜡。

    而他身前这一碗鸡汤则不然,不仅肉质细滑柔嫩,吃起来口感极好,这汤水,也非常鲜美可口,喝一口,那香味绕梁三日,徘徊在嘴中,极为美好。

    这都是因为,此时的肉鸡,都是散养的,也没有打什么激素,不仅营养价值高,而且口感,也远非后世可比。

    社会在进步,但是很难说,这种进步,到底是好是坏。

    不愧是小怜,刚来府上,她便自己找活干了,根本不用他亲自安排,她便已经开始给他准备夜宵了。

    这份机灵劲儿,很难不让人喜欢。

    “小怜,太棒了,你做的鸡汤,非常好喝,这样,以后厨房里的事情,便由你安排吧。”

    此时,整个丁府,并没有什么人,除了丁鹏之外,便只要一个丫鬟了。

    现在加上小怜,也不过只有三个人,打理三个人的饭菜,小怜一个人,是可以胜任的。

    他让另外那个小丫鬟给她打下手。

    丁鹏这个人,有功必赏,小怜今日表现的不错,理应得到奖励。

    他看了一眼小怜,此时的她,与之前见到的打扮,有所不同。

    她留着一头长发,不过头发被她盘了起来,盘在了脑后。

    她眉目清秀,面容柔美,身材苗条纤细,是个小家碧玉型的温软小美女。

    不过,她穿的这身衣服拖了后腿。

    那淡蓝色的布衣,穿在她的身上,显得有些寡淡,如果能够让她穿一身粉红的旗袍,那看起来,应该别有一番味道。

    心里盘算了一番之后,丁鹏决定,奖励她几套漂亮衣服。

    把她打扮漂亮了,丁鹏看起来,秀色可餐,心情也会变得好很多。

    因此,这份投入,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丁鹏带着小怜,开车去北平最大的衣装,给

    小怜挑衣服。

    他按照自己的品味,给小怜挑了十几套华丽的旗袍,让她一一换上。

    第一套,是一件粉红色,带着一些花纹的旗袍,颜色非常艳丽。

    小怜穿上之后,来到了丁鹏身前。

    丁鹏看了一眼,不由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漂亮,实在是太漂亮了,小怜,这套衣服,太适合你了!”

    他让小怜在自己面前转了一圈,小怜的身材本就苗条,穿上了旗袍之后,显得更加妖娆多姿,加上她清秀的容貌,白皙如雪的皮肤,在艳丽华贵的衣服衬托下,活脱脱就是一个大家小姐模样。

    就连衣庄的老板都连连赞叹,这姑娘太美了。

    都说人靠衣装,小怜原本姿色就极为出众,如今在衣服的完美衬托下,变的更加好看了。

    这样一个大美人,在自己身边走来走去,伺候自己的饮食起居,丁鹏想想,都觉得心情舒爽。

    这个钱,花的太值了!

    除了买下这些旗袍之外,他还带着她,去附近首饰店,给她买了一些金银首饰,脂粉店,给她买了一些胭脂水粉,还有外国香水。

    把这些全都置办妥当之后,两人大包小包的把东西搬进车里,丁鹏便开车返回了。

    在车上,小怜看着这些华贵的礼物,有些心疼钱,她在一旁说道:“少爷,这些东西太贵了,您还一次性买这么多,这实在是太破费了。”

    丁鹏笑道:“一点都不破费,这个钱,花的非常值得。你想想,你以后便是我府上的人了,要时常伺候在我的身边,如果你打扮漂亮了,我看着不是会更舒心不是?我心情一高兴,这一天的日子,也就能过的更愉悦,这可比什么都重要!”

    丁鹏的这番歪理,说的小怜一愣一愣的。

    回到府上之后,丁鹏督促小怜赶紧换上衣服,戴上他送的金银首饰,一番打扮之后,小怜犹如脱胎换骨一般,漂亮的不像话。

    不知道她身份的,还以为她是丁府的小姐或者少奶奶呢。

    看着眼前的小怜,丁鹏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知道对方读过诗书,便让她在书房伺候着。

    “小怜,过来,我教你写钢笔字,”丁鹏对着一旁的小怜招了招手。

    丁鹏懒得自己写书,如果有人在一旁,他念一句,便帮他写一句,那再好不过。

    他便可以腾出手来,做更多的事情。

    小怜是他府上的人,又读过诗书,识字也会写字,只需要教会她钢笔字,她便能够帮他写稿,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丁鹏让小怜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他的身旁,随后丁鹏便开始手把手的,教小怜写钢笔字。

    小怜第一次写钢笔字,有些不太习惯,字也的歪七八扭,十分丑陋,就连她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丁鹏笑道:“没事的,初学者,都是这样的,慢慢就好了。来,我先教你正确的握笔方式。”

    他伸手,摆弄着小怜握着笔的手指,让其正确的握住了钢笔之后,他说道:“这便是正确的握笔姿势,你以后便按照这个姿势握笔,知道吗?”

    小怜点了点头,她十分机灵,也勤奋好学,学东西非常快。

    而且,她似乎也喜欢写一些新鲜东西,比如这钢笔字,不用丁鹏督促,她自己便已经学的非常勤奋。

    教完了她正确的写字姿势之后,丁鹏又引导她,写了几个字,随后,他便给了她一张字帖,让她临摹着写,在他的身旁练钢笔字。

    接下来,两人,一个写书,一个练钢笔字,各有各的事情做。

    练了将近一个时辰之后,小怜便去后厨,做饭去了。

    做饭的材料,她之前已经吩咐小丫鬟准备好了,蔬菜肉类都已经洗好切好了,小怜只需烹饪一番便行了。

    吃午饭的时候,冷清秋过来了。

    她是来邀请丁鹏去她家吃饭的。

    这些时日,丁鹏的午饭和晚饭,基本都是去冷府蹭饭吃。

    不过,今日,丁鹏迟迟都没有来,冷清秋便上门,看看情况。

    一进门,她便看见了打扮漂亮的小怜,冷清秋神色一愣,不由问道:“这位姑娘瞧着有些面生,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姐?”

    也难怪冷清秋把小怜错当成了小姐,因为,小怜从上到下,无论是气质,还是穿着,或者长相,都不像是下人,倒像是一个知书达理,温婉尔雅的大家小姐。

    小怜还没有开口,一旁的丁鹏便解释道:“她叫小怜,是金府送过来,照顾我的饮食起居的,小怜,这位是隔壁府上的冷小姐,也是我的助理,帮我打理一些事情。”

    “清秋,吃饭了没有?小怜的手艺非常好,要不一起吃一点?”

    冷清秋摇头道:“我母亲已经做好了午饭,她让我来看看,

    你吃了饭没有,既然你已经开始吃了,那我便回去了。”

    丁鹏没有挽留,而是说道:“行,等我吃完了,便去找你,一起去工厂转一圈。”

    冷清秋点了点头,随后转身回去了。

    吃完饭后,丁鹏来到冷府,叫出冷清秋,带着她一同去了一趟北郊,巡查工厂的进度,随后,两人又去制片厂,看了一下电影剪辑的程度,同时,也巡视了一下他名下的所有企业,书店等等。

    冷清秋作为丁鹏的助理,每日的职责,便是陪着他巡视自己名下产业,然后做好账目。

    这样忙了一圈之后,已经快到晚饭时间了。

    丁鹏送冷清秋回了冷府,而他自己,也回到自己府上,刚进门,他便嗅到了一阵香味,是饭香。

    他知道,小怜已经准备好了茶饭,只等着他回来吃了。

    这个贤惠的丫头,真是不错。

    果然,当他进门之后,便看见小怜俏丽的身影早已经守候在了门内。

    “爷是先洗澡,还是先吃饭?”小怜柔声问道。

    丁鹏满身风尘,有些不爽利,便说道:“先洗澡吧,刚刚出去干活,身上出了点汗,怪不爽利的。”

    小怜连忙去准备温水,备好之后,她帮着丁鹏脱去了外衣,这才关上门,守候在了门外。

    这一套服务,堪称周到。

    自己脱了内衣,丁鹏跳进了澡桶之中,舒舒服服的泡起了热水澡。

    “爷,如果水不热了,您提醒我一声,我给您加热水,”小怜娇柔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这个年代就这点不好,洗澡不方便,没有后世,洗淋浴花洒痛快。

    而且去过北平的人,应该最清楚,北平到了冬日,那气温可是很冷的。

    如今虽然不是冬日,却也是十月初秋,这个时候,昼夜温差有点大,夜晚已经有些凉意了,因此洗澡水冷的也比平日里更快一些,需要时常加热水。

    泡了一会儿之后,丁鹏便感觉,水有些冷了,这样洗起来,实在是太不舒服,他连忙吩咐道:“小怜,快给我加一点热水。”

    小怜在门外应和一声,随后提着一桶热水,走了进来。

    她避开双眼,不去看丁鹏,快速的给丁鹏的桶里加了热水,随后小脸通红的问道:“爷,水热了吗?”

    丁鹏感受了一下,点头道:“好了,你出去吧。”

    “嗯,”小怜提着水桶,快速退了出去。

    之前,她在金府伺候大少奶奶吴佩芳的时候,也时常伺候吴佩芳洗澡,给她加热水。

    不过,伺候男人洗澡,还是她第一次。

    她难免有些不习惯和羞怯,此时,她的整张小脸已经滚烫了。

    虽然她避开了双眼,什么都没有看见,但是如此近距离的和丁鹏接触,还是令她紧张的小心脏扑通通直跳。

    洗完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之后,小怜又伺候着丁鹏,给他穿上了外衣,给他整理衣冠。

    整个过程,根本不用丁鹏自己动手,小怜便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打理的一清二楚。

    看着穿戴整齐的自己,丁鹏夸赞道:“小怜,有你之后,这日子过的,就是不一样,舒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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