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轩处理台南府事情的同时。

    关文星已经准备启航前往吕宋北部,并将大量的货物装上船。

    他这次不仅要带灾民前往吕宋开荒,还有一支农会的技术农夫,去吕宋成立一间农业研究所。

    这些农夫老头可是预订了一千亩的试验地。他们是船队中最为值钱,也是最为重要之人,这让关文星满是好奇。

    只见壮丁轻手轻脚扛着几棵树上船,生怕把树弄坏。

    “带树过去种植?”关文星打量着这几棵如矮苏铁一般的蕨类树种。

    他完全想不明白种植这个有什么作用,而且吕宋那一点也不缺植物,甚至树比人还多,简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只见一个老头走了过来,瞧着关文星那一脸看不起的样子,顿时气不打起出来,“哼,这树可是好东西,比你还值钱。”

    “有这么夸张吗?不就是树而已。吕宋岛漫山遍野都是树,想要什么树都有。”

    关文星不满起来,树比人值钱?别开玩笑了,他可是统领一个营一千多人,会没有树值钱,打死都不相信。

    而且带树上船,这不是浪费空间吗?

    “就是这么夸张,此树名为油棕榈,是佛郎机人从一个叫非洲的地方带来的,一亩地每年可产油五担。”老头就差教训眼前的毛头小子。

    关文星听到这消息,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一哆嗦惊叹道:“居然还有如此神奇之树?这也太夸张了!”

    一年产油五担什么概念。

    猪最多也就二三十斤油,一般普通的猪连二十斤都不到,并且还要喂食半年以上,成本不小。

    但这油棕榈比猪出油还要多,而且只要土地和水就可以了。种上上百亩地,一辈子就有吃不完的油。

    顿时关文星不知觉地流出口水。

    普通百姓家一年只有在过年时,才能蘸一点油,平时煮菜用的都是用水。

    即便在宜兰也是如此,毕竟油料太贵了。一斤油可要七八十文,而这些钱能够换七八斤大米。没有哪个百姓愿意放弃填饱肚子机会,去换不切实际的油。

    “好树!吕宋地多,种植上万亩不成问题。”

    关文星立刻热络

    起来,若是以后自己退休,所有的耕地种上这些树,一年起码能收七十五担的油。

    假设一斤七十文,七十五担能卖五十二万五千文钱,也就是五百多两银子,哇塞!这比当兵还赚钱。

    到时候还不怕没钱养老?

    此时的他对眼前的老头可是恭敬有加,“敢问老者贵姓?”

    “贵姓就免了,老夫只不过是一个种地的,叫朱大爷就可以了。”老头傲气道,一脸‘你大爷就是你大爷’的模样。

    关文星完全没有在意,露出谄媚的笑容,一脸关心道:“如此贵重需要派多几个人保护吗?”

    “我自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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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大爷阻止关文星,他害怕士兵毛手毛脚,把树给弄坏了。

    而且里面还有几棵橡胶树,这可是郑轩更加在意的东西。

    吕宋未来的规划是油料和橡胶生产地,并夹杂可可豆,水果等经济作物。

    关文星为了自己退休的发财梦,不在乎大爷的脾气,依旧好声好气,还暗中多派几个士兵保护。

    邓世安在吕宋呆的十天里。

    营地颇见规模,围墙内为各种仓库以及城府,外面建了不少草屋,供灾民和士兵居住。

    野人俘虏十分好用。只要士兵跟着他们一起狩猎,总能收获不少东西。

    野人依靠自己的经验寻找猎物,光复军则使用来复枪远距离射杀,配合得天衣无缝。

    如今营地不缺肉干,周围十里内的猎物几乎成为囊中之物,就连附近几条河流的鳄鱼,也变为肉干。迫使它们看到人类掉头就走,甚至是迁徙。

    要不然只剩下被人类圈养这一步。毕竟火器的效率太高了,鳄鱼引以为豪的皮甲完全挡不住子弹,除非潜入水底,以水的阻力降低子弹的杀伤力。

    营地周围几乎没有大型的野生动物,就连毒蛇也少了许多,被雄黄**迫得只能迁徙到别处。

    在营地发展的同时。

    不远处的丛林中,突然发出一丝响声,灌木丛摇晃一下,就冒出两个人头。

    “この人たちはどこから来ましたか?”一名矮个子疑惑道(1)。

    “我哪知道?可能是大明人,不过他们有不少好东西。”一位明

    朝人模样的男子摸着下巴道,“而且你瞧瞧,他们居然是用火铳猎杀猪婆龙(鳄鱼),真是暴殄天物。”

    他看着远处士兵手上的燧发枪,可是眼馋得很。

    那矮个子皱着眉头道:“このような人たちを怒らせないほうがいいです。彼らは仏郎機国の植民者かもしれません。”

    “管他们是佛郎机人还是大明人派来,那些红毛也就海战厉害,来到陆地还不是任人宰割,要不然他早就占领此地了。”

    男子满不在意道,他可不太喜欢佛郎机人,大明人也挺讨厌,反正父辈都是这样说,要不是这些人,祖祖辈辈也不会被困在这里。

    随后他扭头朝着矮个子道:“你太胆小了,要是来的是你父亲,早就把你揍一顿了。”

    矮个子想反驳一下,可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声音,“这里有响动,应该是豪猪!”

    “快走,别被发现了。”男子小声道。

    将灌木丛复归原位,就带着矮个子敏捷地朝森林深处走去,顺手杀死一条毒蛇,塞进瓮里。

    大约行走了两天时间,他们才回到村子里。

    整个村子也是一千多人,虽然村子外围有不少的耕地,但村子以狩猎为主。

    篝火,动物骨骸,猎狗可是不少。

    而之前两人停留的位置上,光复军已经发现了脚印,于是立刻回去营里报告。

    邓世安听到消息抱怨道,“我们又被野人盯上了?这里到底生存了多少野人。”

    随后叫来拓玛斯,询问他的看法。

    “我大概了解一下,这里生存不少野人部落,不过营地的野人俘虏知道的并不多,

    若是被人盯上,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加强巡查防止偷袭,二是先下手为强。”

    邓世安点点头,“你说得有理,不过我们如今不知道他们位置,无法先下手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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