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晚一些的时候,李长博才腾出功夫来问起了刺客的事情。

    结果一问之下,他就皱了眉头。

    因为光天化日之下又是众目睽睽盯着一路猛追,人还追不见了。

    关键是,如今人不知道究竟是出了城还是躲在城里。

    昨天夜里宵禁之后就没有找到,今日又找了一整天,却依旧没有找到。

    杨青顶着个五颜六色的脸,气鼓鼓的说了句:“要说没有帮手,打死我也不信。”

    方良听不下去了,忍不住在旁边说了句大实话:“人家肯定是一早就计划好了的,如果没有计划,谁敢来呀?而且退路肯定要有。”

    没有退路,直接敢来那是死士。

    但是,这些个人有那个资本去养一批死士吗?

    就是很多世家大族,也不敢做这样的事儿。

    这句话把杨青噎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直不楞登的看了方良半天,他才不甘心地问了句:“那我们该怎么办?”

    李长博言简意赅:“将人最后失踪的地方圈出来,看看附近都有什么人居住。有没有人出过城?”

    杨青还没明白里头的意思,还有点儿惊讶的说:“不敢,那些人怎么敢明目张胆的帮刺客?”

    李长博没有多说,只是看了一眼方良。

    方良无奈解释:“我的祖宗哎,你不想想他为什么偏偏就往那地方跑了?而且偏偏就在那个地方没了踪迹?人家为什么不敢明目张胆的帮?只要有那个信心,还怕什么?”

    李长博等方良解释完毕之后,就冲扬青摆了摆手:“去。”

    顿了顿又补充一句:“不要打草惊蛇。”

    杨青小心翼翼的退了出来。

    方良由衷地悄悄感慨:“这小地方是比不上咱们长安县。”

    李长博淡淡的扫了方良一眼:“厉海不是谁都能比的。”

    和厉海悄悄比过的方良,立刻点头表示赞同。

    又过一会儿,付拾一送了夜宵过来。

    今天的宵夜,是一碗抄手。

    而且是一碗老麻抄手。

    很多人分不清楚抄手和馄饨的区别,其实一句话就能总结。

    抄手皮儿厚,馅儿小。吃的是汤和面皮以及调料比例。

    而馄饨则是皮薄馅儿大,吃的是馄饨本身。

    另外还有一种格外相似的云吞,那就讲究皮儿要薄得能看得见馅儿,而且馅里还得带点儿汤汁儿,才能够鲜香味美。

    不过川蜀一带还是是抄手更多。

    因为这个东西好包,而且容易填饱肚子。

    关键是还便宜。

    肉嘛,当个调料就行了。

    肉是用最好的猪肉,八分瘦两分肥,细腻的剁成肉茸一样,再往里头添一点儿盐,葱花,姜米,酒,一起调成馅儿。

    然后和面,将面擀成一大片的薄皮,最后切成一个个的方形。

    包抄手是最快的,因为只需要用筷子弄一点儿馅儿,然后从面皮中间飞快的蹭过去——

    再随手一捏,只要将馅儿包住了就行。

    就会变成上头一点蚕豆大的馅儿,底下的皮儿变成了一个雪白的裙摆。

    看着还是挺可爱的。

    汤则是用猪骨汤。

    煮的时候往里头加一点新鲜的莴笋叶段,最后撒上葱花,盐,以及一大勺的麻椒粉。

    这也就成了。

    老麻抄手,吃的就是一个麻香味。

    对于川蜀地区的人来说,吃麻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吃麻椒可以去湿。

    而麻味吃惯了之后,也是一种奇特的风味。

    麻到了嘴唇发木,舌尖发麻,到时候就会觉得浑身通泰。

    说不出的舒爽。

    就跟吃辣椒是一个道理。

    付拾一端来宵夜,刚一进门儿就先对方良说了句:“厨房里还有你跟春丽的,快去吃。”

    方良笑嘻嘻地应一声,一溜小跑往厨房赶去。

    付拾一将两碗抄手放在桌上,笑眯眯的提醒李长博:“今天这个放了许多的麻椒粉,慢点儿吃。”

    李长博现在已经不怎么怕辣,好歹能吃一些,但是对于麻还是有点不适应的。

    一听这话,李长博本来已经去拿调羹了,闻言手上就停顿一下。

    面上也一闪而逝的是纠结。

    付拾一假装没看见,只等着看好戏:每当李县令吃麻,或者辣,那个嘴唇红的唷~~~

    总而言之就是两个字:好看!!!

    付拾一拿起调羹,舀了一个仔细。吹了一吹,然后就塞进嘴里。

    刚刚一咬,瞬间一股浓烈的鲜香就侵占了口腔。

    然后还有面皮的那种咀嚼之后,一些淀粉变成糖的甜。

    当这些味道都退去之后,口腔中就只剩下了酥酥麻麻的一点麻意。

    到了这个时候,真正的舒爽才开始。

    在这样的酥麻之下,下一个入口的抄手,会更加的好吃。

    付拾一就这么一口一个抄手,吃的不亦乐乎。

    最后李长博也被感染,拿起了调羹来。

    刚吃了两个,李长博的鼻尖儿就浸出一层汗,然后慢慢的嘴唇也变得嫣红无比,像是染了一层胭脂。

    但是世上哪有胭脂的颜色能比这个颜色还好看呢?

    付拾一一面偷偷地看,一面偷偷的想:假如哪个口红出这个色号,一定能够卖断货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斩女色!

    一碗抄手下肚,夜里的那一点儿凉气全都被驱散不见。

    李长博微笑着放下调羹,与付拾一笑道:“可惜太夫人她们不在。不然恐怕又要与我抢了。”

    付拾一微微顿了一下,然后就迟疑着把实话跟李长博说了:“之前我已经做过了,只不过你不在,所以没尝到——你应该在太夫人那儿吃了不少小馄饨?太夫人更喜欢吃小馄饨。”

    知道真相的李长博,低头沉默了许久……

    以至于付拾一都有点心虚。

    总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儿对不起自家小男朋友。

    付拾一咳嗽一声,赶紧哄哄他:“不过,明天我给你做一个别人都没吃过的东西!”

    李长博幽幽的看了付拾一一眼,慢吞吞的应了一声。看样子心情还是不太好的样子——

    最后,付拾一低头收拾碗筷,不敢多说一个字:这种美男失落的样子,杀伤力也太大了。明明我什么都没有做,可是这会儿却愧疚的不行……

    人生,真是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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