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现在外地啊,不过不会断更啊,每天一更还是能够送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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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过后,骆骏便带上余真真离开三藩市去渡蜜月了,至于超级电灯泡骆嘉睿当然是扔给了爷爷奶奶.

    这也是自从骆骏复活后,两人第一次真正的二人世界.

    沉浸在爱河之中的他们并不知道,此时在南洋发生了一件大事.

    余欣若所在的唱诵团抵达南洋后,受到了热烈欢迎。

    而由于唱诵团到达当天,余氏影业的总经理余飞逸亲自去码头迎接,更加引起当地媒体的注意,而余飞逸更是早已腾出档期,让唱诵团在旗下最大的一家戏院演出。

    不久便曝出团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小提琴手,竟然是余家四小姐余欣若。报纸上也刊登出余欣若的照片。

    那个午后,唱诵团的一行人从餐厅出来,余欣若和两个孩子走在队伍的最后。

    这时,一辆汽车靠近了她们。

    汽车开得很慢,但是并没有停下,忽然车门打开,一只手从里探了出来。

    也就是眨眼之间,余欣若被这只手拽上了车!

    一切都太快了,不但周围的人没有反应过来,就连余欣若本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当众人明白过来之后,那辆车早已急驶而去,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中。

    余飞逸是欣若的堂兄,还在上海时,他对这个小妹妹便很疼爱,而现在。欣若竟然在他的眼皮底下出了事,他心急如焚。

    他痛定思痛,如果不是报纸上登出欣若是自己妹妹的事情,可能就不会出事,掳走欣若的人很可能是想要赎金。

    他一边联络高奎,一边暗暗调动资金,避免绑票的人狮子大开口时。他的手头没有那么多现金。

    高奎是青云帮在南洋辈份最高的,他虽是龙沧海的门生,但年龄已近五十,要比龙沧海年长许多。

    早在几年前,余飞逸便通过罗炳认识了高奎,每年的供给从没间断,虽然高奎每次都说:“龙先生有交待,余家的事情当全力以赴。”

    但是余飞逸是聪明人,自是知道天高皇帝远,他要在南洋安安生生的做生意赚钱,对高奎绝对不能吝啬。

    所以多年来,双方各取所得。相处融洽,有了高奎的照顾,余氏在南洋少了很多麻烦事。

    因此这一次,余飞逸马上想到了高奎。

    高奎在来的路上,一个手下便告诉他,这个余四小姐还在幼年时。就得到过龙先生的诸多关爱,竟是视如亲生。

    他的手下有人知道这些并不奇怪,南洋那么大的地盘。龙沧海自是不会放心的全都交给高奎,所以在他身边难免会有几个“帮忙”的人,当然这个情况高奎也心知肚明。

    因此来到余飞逸的别墅后,他连一盏茶都没有喝完,便起身告辞了。

    “余少爷,四小姐的事就是我高奎自家的事,请放心,哥哥一定倾尽全力!”

    现在的情况很清楚了,即便余欣若不是余家四小姐,他也一定要把她亳发无损的找回来。如果余欣若在他的地头有个三长两短,龙沧海饶不了他。

    事情倒是没有想像中那么难查,只不过半天时间。手下的人便打听出了消息。

    绑架余欣若的并不是帮会,而是几个乡下小子。

    这一阵子他们在城市打散工,常常出入赌场,不久便欠下一笔大数目。

    赌场和高利贷追得很紧,这几个小子便想弄点钱来还帐。

    他们干活儿的地方,有人看到过他们拿了报纸,指着上面一个女孩子的照片说:“这小妮子刚来新加坡,人生地不不熟,她哥哥可是大老板,有的是钱,绑了她咱们就发了。”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几次到唱诵团出入的地方踩点儿。

    事发的前一天,他们从一群工友那里明抢了一些钱,租了一辆汽车,就是开着这辆租来的汽车绑走了余欣若。

    他们的工友当中,有一个是青云帮的外围弟子,所以这件事很快便上报到了高奎这里。

    这个外围弟子还打听出,余欣若现在就被他们藏在郊外的一所小村子里。

    核实过这个消息的真实性之后,高奎立刻亲自带了一百多人找上门去。

    这里是个小村子,这几个小子全是村里的当地人,民风淳朴,并不像高奎想像中的样子。

    问到他们昨天带回一个小女孩的事情,村里竟是很多人都知道。

    原来这几个人自幼在村里为非作歹,最后村里人联名要求族里长辈把他们轰出了村子,这几个这才来到城里打短工糊口.

    但是昨天他们却突然回来了,而且还是耀武扬威,不但开着汽车,还买酒买肉,见人就吹牛说他们在城里马上就能发大财了.

    有眼尖的看到他们从车上抱下来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被像粽子一样捆得结结实实。

    村里人就猜测他们一定是在城里抓了人家小姑娘,全都愤愤不平,还想着召集长辈们去找他们理论,免得把祸事带到村里来。

    现在看到来了这么多人,竟然有人主动带路,带他们来到一间老房子外面。

    “就是这里。”村民告诉他们,这是其中一个的家,昨天他们就是带着那个小姑娘进了这里。

    高奎挥挥手,对一个手下说:“阿牛,你带上十几人先进去看看情况。”

    阿牛招呼一声,便带人翻墙跳进院子里。

    不到片刻,院门砰的一声从里面打开,阿牛气喘吁吁的从里面跑了出来。

    “奎哥,了不得了,”阿牛惊魂未定。“里面的人都死了!”

    阿牛的话音未落,高奎便带了众人一涌而进。

    屋子里东一具西一具躺着四具尸体,让村民们辨认了一下,就是那几个绑票的小子,一个不缺,全都死在了这里,尸体已经冰冷。应是死了很长时间了。

    桌子上还摆着酒菜,显然他们在被杀前正在喝酒庆祝。

    四个人全是一刀致命,表情惊恐,当时的情况一定是非常凶险,这些人临死都没有明白过来。

    里屋里有松开的绳索,都是用刀割断的,割痕齐整利落,很可能和杀人的是同一把刀,而这里应该就是关押余欣若的地方。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这几个乡下小子绑架了余欣若,刚刚弄回来,还没有来得及向余飞逸勒索。

    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有人趁他们喝酒时,闯进去杀人抢了肉票,而且出手狠辣,一个活口也没有留下。

    地上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高奎捡了起来,见是一只水晶发夹,不像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应有的东西,应是余欣若的,只是不知道是挣扎时掉下来的,还是这位年仅十二岁的余四小姐故意留给他们的。

    高奎连忙带人回到城里,不但余飞逸没有收到勒索的消息,就连他的手下弟兄也打探不出一点儿信息。

    余欣若和带走她的人。就如同泥牛沉海,杳无音信。

    余飞逸无奈只好联系在香港的余真真和上海的周楚翘,只是真真去了美国,一时联系不上,而周楚翘则很快来到新加坡。

    面对女儿的忽然失踪,周楚翘表现得冷静沉着。

    多年来,她和欣若相依为命,母女同心,纵然是精明干练如周楚翘,也没有想到这一次送女儿来新加坡竟然会出这么大的事。

    但是她已经没有时间后悔了。她调动了她可以调动的所有资金,在报纸上刊出巨额悬赏!

    并且发下暗红,请在南洋的大小帮会协助寻找。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周楚翘和余飞逸等待了整整一个月,依然毫无消息。

    陆陆续续的有些想拿赏银的人提供了一些线索,但是等他们去了以后,要么是认错了人,要么干脆是骗子。

    她的手里紧握着那只水晶发夹,这也是欣若最后留给她的东西。

    她还记得这个发夹,一直是女儿最心爱的东西。

    周楚翘一个人带着女儿过得很辛苦,但是不论日子再紧巴,她也从未让女儿受过一点点委屈,从小到大,她都竭尽所能让女儿过上最好的生活,对欣若的吃穿用度也从来没有吝啬过。

    她自己可以一年四季穿旧衣,但是却把欣若打扮得像个小公主,让她站在一起学琴的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们面前,丝毫不会逊色。

    有一次带着欣若去先施买衣服,小小女孩盯着柜台里的一只发夹好半天不肯离去。

    发夹由水晶制成蝴蝶模样,极是精致,据说由巴黎名师设计,楚翘问了价钱,竟是高得吓人。

    看到妈妈没有想法的意思,懂事的欣若并没有再坚持,她知道妈妈赚钱辛苦,主动拉了妈妈离开了这个柜台。

    一个月后,她在学校考了第一名,回到家时,楚翘将一只精致的首饰盒送到女儿面前。

    “这是奖励你的,打开看看喜欢吗?”

    收到妈妈的奖励,欣若开心极了,连忙把手洗干净,打开了这个首饰盒。

    “妈妈,你买了这只发夹啊,好贵的,妈妈你怎么舍得啊?”小小女孩惊喜的尖叫,小心翼翼的把发夹取出来。

    “妈妈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你能有出息,再贵也舍得,快点戴上给妈妈看看吧。”

    “妈妈,我好喜欢这个发夹啊,我会永远都戴着。”欣若换上新衣服,然后又戴上发夹,然后站在妈妈面前,等待着母亲的夸奖。

    “我的欣若真漂亮,就像小公主,妈妈真开心。”

    看着这只发夹,女儿的笑脸又一次浮现在周楚翘的眼前,但是现在发夹还在,亲爱的欣若去了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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