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真真并不知道,那日她刚刚离开香港,骆骏紧跟着就去了无锡。

    下了火车,早有几辆汽车在等着他。

    “帮主,路上顺利吗?”中间那辆车的司机竟是区荣。

    “嗯。”骆骏答应一声,问道,“夫人那边没事吧?”

    “龙先生已经传来话了,夫人现在忙得不可开交,让您放心。”

    汽车出了无锡城,一路向马山方向驶去,终于在一处大宅前停下。

    这所大宅是骆骏很多年前就置下的,用来安顿他的杀手们,这些人一直由他直接领导,而这个地方即使当年由余真真代管斧头帮时,也并不知道。

    多年来,这些人深居浅出,几乎与世隔绝,他们存在着只为了一个目的——杀人。

    余真真是个聪明的女人,她虽然要求骆骏不再染指军火和暗杀,但却从来不去打探骆骏不想让她知道的事。所以当他们一家离开上海时,她虽然早就想到这些杀手仍然存在,但是却从来没有问过骆骏。

    因为她深深知道,即使她问了,骆骏也不会说。

    骆骏进了大宅,直接来到最后边的一间厢房,他抬手在墙壁上摸了一下,地板中央便徐徐打开,露出一道台阶。

    区荣拿出手电筒,主仆二人走下了台阶。

    这是一个地牢,结构和上海的骆公馆非常相像。他们走进最里边的一间石室,与外面的黑暗不同,这间石室内却是一片光明,四十瓦的白炽灯泡把室内照得通亮,而在屋子的中央放着一把椅子,一个人被用牛皮绳捆绑在椅子上。

    骆骏站到那人面前,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他,然后冷冷的说:“我是应该叫你高占,还是叫你贝尔玛呢?”

    那人反而笑了。笑得懒洋洋的,如同他不是被人绑在这里,而是正在渡假一般:“两个都不是,我是高群。骆少帅,我还曾去过您府上呢。只不过刚好您不在家。”

    “是吗?高群不是应该脸上有颗大黑痣的吗?”骆骏冷笑。

    “信不信由你。我要见一个人,他能证明我的身份。”高群收起笑容,直视着骆骏。

    骆骏揶谕道:“你是要见霍五吗?”

    “呸!霍五算什么东西。流氓杂碎而已,我要见吴昊!”最后这几字他说的铿锵有力,表情傲然。

    “吴昊?”骆骏暗暗吃惊,但是脸上却依然一片冷若冰霜。

    “对,吴昊,他不来我不会回答你的任何问题。”高群说完这句话,便闭上了眼睛,似是懒得再搭理任何人。

    纵是追踪骆骏多年的区荣,也从没过有人敢在骆骏面前如前倨傲。他的瞳孔一阵收缩,杀机顿现。

    骆骏面沉似水,没有说话,冲着区荣使个脸色,两人一起走出了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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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真一电影公司的办公室里,余真真用粤语对坐在面前的高远说:“广东话学得怎么样了?”

    高远有些不好意思。张了张嘴,但还是用国语讪讪的说:“可以听懂,但是仍然……”

    余真真的一张俏脸蒙上了一层薄霜,怒道:“我不可能把你拍的每一部电影全都千里迢迢的带到上海来上映吧,那我还不如直接让李元浩在上海拍了。连宣传费用也省了,还能找来一大堆广告赞助,可现在呢,你自己心里清楚,香港人知道你高远是谁吗?除了我们余家自己的戏院,还有哪家电影院肯上映你的国语片,又有哪个老板肯为你的电影投钱投广告?”

    “姑姑,您别生气,千万别气坏了身子,我会努力的,相信我啊。”高远从未见过余真真发这么大的火,这些天他回到上海如鱼得水,到处是鲜花和掌声,尤其是他一挥手变出一叠签名照片的手法,更引得无数少女欢呼雀跃。他原以为姑姑会很高兴,可是没想到却这么生气。

    余真真板着脸,冷冷的问:“你说你会努力,那要多久,我要算算我还能在你身上赔得起钱吗?”

    高远低头想了想,似是在和自己下决心,这才抬起头,对余真真说:“姑姑,最多三个月,三个月后我保证能流利的讲粤语。”

    余真真的眼睛中闪过一抹慈祥,她柔声道:“我们真一虽然在上海有一定的基础,但是到了香港只是初来乍到,而你不但是我在香港捧出的第一个明星,也同时我的家人,姑姑对你是恨铁不成钢啊。和你同期毕业的那些人,哪一个不是香港土生土长,不但会讲粤语,有几个还能唱粤剧呢,这些你行吗?”

    高远立刻站起身,对真真说:“姑姑,您放心,三个月后我不但能说广东话,最起码也能唱上几句大戏。”

    余真真这才点头,微笑着说:“我给你找了个师傅,以后你就跟着他。”

    说完她摇摇桌上的铃铛,秘书阿媛带着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真真示意那个男人坐下,对高远说:“这位是粤剧名伶盛世先盛老板,从今天起,你就跟着他,盛老板是我专程从广东请来的,跪下敬茶。”

    高远在香港时就已经听说过盛世先的大名,他是有名的粤剧大老倌,红遍粤港两地,没有想到,姑姑竟是天大的面子,把他请来给自己做师傅,当下二话不说,斟了茶捧在手中,双膝跪倒:“师傅请用茶。”

    盛世先受了余真真的邀请,他自己的戏班与余真真名下的戏院余氏共舞台签下一年的合约,不但演一年的大戏,更由他自导自演粤语有声片《雷鸣金鼓》,这也是他的拿手好剧,不得不说,吸引他与余真真合做的不是在共舞台唱戏的包银,而是他终有机会让自己和自己的戏登上大银幕,成为永远的纪念。

    而此时,余真真请求他指导一下她的侄儿,这对他只是小事一桩,毕竟有个电影明星做记名徒弟也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

    直到盛世先和高远先后告辞离开她的办公室,余真真的表情这才松懈了下来。

    虽然高远在上海走红是在她的计划之内,但是连她都没有想到,他会红得这么快,这么彻底,几乎是一夜之间,高远就红透大江南北,就连北平天津的各大报纸也全是高远的照片。

    高远红得太快了,他也太年轻了,看着他眉底眉梢按捺不住的兴奋和得意,余真真的心但沉了下去。

    她了解这个侄儿,高远和余飞逸不同,他本就是浮燥性子,有点小聪明,但却不能吃苦,也没有太大的抱负,所以余真真今天才在他面前演了这出戏,这种激将法加当头棒喝,对那些老油条是没有用的,但是对高远这种刚出道的毛头小子,绝对是适用之极。

    高远刚走,李元浩就来了,这两年中他经常去香港,有时是拍片登台,也有时是去做宣传。

    他已经三十三岁,岁月向来对男人就是优待的,不但没有显出沧桑,反而让他凭添了几份成熟,那无懈可击的面庞更多了浓浓的男人味道。

    他坐在余真真对面,目光深邃的看着她,余真真无奈的摇摇头,笑道:“我已经是孩他妈了,你这眼神对我不适用,找小姑娘去吧。”

    李元浩却比她更无奈,低声说:“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当年那个十*的小姑娘。”

    李元浩的心思,余真真当然知道,从他当年一见到她就脸红,到那一年他拼死救她,她全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只是他不是她的那杯茶。

    十多年过去了,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红着脸结结巴巴的看着她的大男孩了,他自信稳重魅力十足,纵然身边姹紫嫣红五光十色,在他内心深处,深情款款的却依然是这个女人,他的老板。

    余真真微笑,问道:“你找我有事吗?”

    他看着她,眼睛像沾上水的星子,亮闪闪却又水气森森,让余真真不由得苦笑,这个男人真的是妖孽啊。

    “我遇到了一个人,我猜想他就是当年丢失五彩缨络的那个人。”他对她说。

    “五彩缨络?”余真真重复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多少年了,这四个字还是第一次在她耳边响起。

    当年的一切都是从她捡到一枚五彩缨络开始,而骆骏也是因为那枚缨络来“死”,当他觉醒后,她曾经问他当年的事,可是他却什么也没有说。

    余真真并没有再追问,当年围绕着那枚缨络发生过什么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骆骏又回到她的身边。

    她至今还清楚的记得,当年丢失缨络的那个人,落入了龙沧海的手中,他们用他和日本人交换骆骏,那个寒江中的清晨,假骆骏中枪落江,余真真虽然昏迷过去,但是也知道那个韩国人也在双方交火时中弹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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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书中的香港明星高远并非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同名明星,姓名事迹全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曾经真实存在过的高远,于1954年出道,而本书中的高远比之早了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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