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性相吸,这是雷打不动的自然法则。

    人类自然也不例外。

    上古时期的人类,男男女女赤身*,那时候自然没有什么礼义廉耻一说,正可谓是民风开放,男女自由恋爱,随意匹配,一夜情处处开花。男人可以喜欢无数个女子,心里开一百多花也没人会骂你是大萝卜;女人同样可以爱上n个帅哥哥,没人会指责你不守妇道水性杨花。

    每年的春分时节,领导还会组织大家在风景优美的“欢乐谷”举行盛大的狂欢派对。各个部落的男男女女聚集在一起,吃饱喝足后就脱光衣服,在水潭里嬉戏,遇上互相中意的,就天做被来地做床,男欢女爱,*缠绵。各对情侣虽近在咫尺,却互不相碍,各行其是,高兴起来还玩**游戏。

    这种集体野合的形式,是远古先民在没有个体家庭时期出现的必然现象。到周朝时,官方的《周礼》还规定这是全民活动,鼓励参与(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野合的地点常常选在桑林。中国最伟大的圣人孔子,就是他的父亲叔梁纥(gē)和姓颜的女人在桑林野合的结晶。可见古代的桑林,对于人类的繁衍和文明的传播有着多么重大的贡献。

    开放也是有代价的,色字头上一把刀。

    不管是**、野合还是一夜情,恋爱自由、结合随意固然很人性化,不过副作用也十分可怕:七千年前的女性有一半死于二十几岁的花季,这正是由于纵欲带来的恶果。虽说上古时期还没有梅毒、疱疹、艾滋一类的恐怖病毒出现,但当时的女孩普遍怀孕年龄在十五岁左右,过早的婚育导致女性发育系统的紊乱,未老先衰;过多的*也成为女性的催命符,临盆难产和产后并发症更是让母婴难逃鬼门关。

    由于女性跟众多的男子混交,所以生下来的孩子都不知道自己该管谁叫爹。

    到了伏羲女娲执政时,他俩觉得这样下去人类就要完了,必须改革,实行新的婚姻政策。于是女娲着手制订《婚姻法》,来约束人们放浪不羁的性生活。

    数日之后,伏羲和女娲将全体人类召集于泰山之下,举行大会。

    会议由女娲主持。主题是:让每一个孩子拥有自己的爸爸。

    大会开始,女娲清了清嗓子,对全体人类讲到:

    “我亲爱的子民们,见到你们快乐地生活在天地间,我和你们的爸爸十分高兴,同时,我也感到深深的不安。为什么呢?大家看看你们中间,有三分之一都是孩子,他(她)们是你们的子女,也是我的孙子孙女,我爱他(她)们和你们一样。可是他(她)们却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没有父亲的童年,是孤独的童年;没有父亲的家庭,是不完整的家庭;没有父亲的人生,是不快乐的人生。当他(她)饥饿的时候,有谁给他(她)食物?当他(她)寒冷的时候,有谁给他(她)温暖?当他(她)害怕的时候,有谁给让他(她)感到安全?当他(她)伤心的时候,有谁能让他(她)快乐……(台下一片孩子们的哭声)

    “对于一个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来说,他(她)的人生是不幸的。对于一个单亲母亲来说,她的人生是艰辛的——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她不仅要承受做母亲的重担,还得担负起父亲的责任。除了抚育孩子们长大,还得为他(她)们衣食无忧、身心健全的成长操心。讲到这里,我不禁要大声问一句:男人们都死哪去了?(台下又是一片哭声,这次是女人们的)

    “看到这样的情景,我内心是十分的沉重。难道这就是我所希望见到的吗?不是。造成现在这种局面究竟是谁的错呢?我想,在座的每一个男人、女人,包括我自己都有责任。首先,我要批评男人们,作为一个男人,你们实在是太令我失望了。你们只顾自己吃饱了穿暖了玩开心了,什么都不管,闲来无事还争风吃醋相互斗殴大打出手,搞得人间是乌烟瘴气鸡犬不宁。你们不仅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父亲的责任,甚至连做人的脸面都丢尽了。(骂得好!台下响起女人们如潮般的掌声,男人们一个个都低头不语)

    (掌声中)“你们女人也别高兴得太早了。(一下子鸦雀无声)虽然你们孤身一人带着孩子,尝尽了苦头,怪可怜的。可是要我说:你们是活该!咎由自取。怪就怪你们当初只图一时的快活,不考虑后果。作为一个妇道人家,不安分守己,到处寻蜂觅蝶,朝秦暮楚,想想我都替你们丢脸,现在尝到苦果了吧!(男人们捂嘴窃笑,轮到女人们一个个面红耳赤、低头不语了)

    “不过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过多追究你们的过错也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再说这事也与我这个大家长监管不力有关。俗话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为了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的事情,我特地制订了一部《婚姻法》,用来约束男女之间的行为,保证家庭的完满和谐,让每一个孩子不仅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而且拥有自己的爸爸。(欢呼声、掌声、泣不成声)

    “下面我向大家宣读《婚姻法》:(会场组织者将婚姻法文书分发给参会人员)

    第一条婚姻自由

    当事人有自主决定嫁娶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强取豪夺,任何个人或组织也不得强制或干预。

    第二条一夫一妻

    婚姻关系确定之后,当事人不得再婚,除非离婚或其中一方死亡后;任何人,无论财产多少、地位高低,都不得同时拥有二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违法的。

    第三条男女平等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如抚养子女)。

    第四条多生多育

    一对夫妻必须生养子女至少五人(功能性障碍者除外),并承担起子女的养育、教育、婚嫁等事项,直至成年为止。

    第五条尊老爱幼

    ……

    会议圆满结束。

    人类史上第一部婚姻法就此诞生。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虽然制定了,但是施行的情况却不容乐观。

    可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到神农时期,绝大部分孩子还是只知道有妈妈,不知到还有爸爸(民知其母,不知其父)。后来,大部分孩子虽然知道了自己的爸爸,却又同时拥有了好多“妈妈”。直到几千年后的社会主义新中国,一夫一妻制才基本落实。

    不过,一些少数民族(如世居滇、川交界处泸沽湖畔的摩梭人)依然延续着母系社会时期的婚姻形式,谓之“走婚”。男女只要在公共场所认识了,双方愿意,男子当晚就可以到女方那里过夜。次日天明,男子辞归。两人只是这样好上一段时期,短期同居罢了,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甚至连早餐男方都得回本族就食。每位女子可以和它族许多男子保持性关系,甚至可以同时拥有几个性伴侣。反之,男子亦然。不过,这里是女子占主导地位,生下孩子都归女方所有,至于谁是孩子的父亲,那都不重要了。

    蒙古族“阿拉善旗”也有这样的遗俗。老人们把姑娘嫁给一种器物,以马鞍或火钳为丈夫,算是成人了。事后,姑娘就可以和不同的男子交往,在家接受走访,生下孩子归女方。

    由于女娲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做了人类最早的媒人,所以后人把她奉为高?,也就是神媒,婚姻之神的意思。

    直到今天,伏羲女娲老两口还在忙活,专职人口生育工作。他俩在陕西、甘肃、河南一带,设有很多办事处,为民服务。在很多新建的旧留的真的假的“羲皇故里”、“人祖庙”,游人如织,许多人都来向他俩求婚求子。

    据说陕西潼关附近有一座人祖庙,每年搞两次庙会,那些因老公生殖能力有问题的妇女,就会带上床单、布娃娃前来拜会女娲娘娘,到了晚上也不回家,就睡在庙旁的林子里。附近村子里的一些年轻后生,会在夜里摸上山,跟她们睡觉。次日清晨,这些没有生育的妇女心里美滋滋的,低着头,带着求来的喜种回家了。

    河南淮阳的人祖庙,除了有上面的功能外,还表演“艳舞”,跳舞之人身子蹭在一起,让人联想到伏羲与女娲交尾的亲热画面。前面我们曾说到伏羲和女娲兄妹俩*造人,自然是没那么回事。

    伏羲和女娲生活的时代隔了n年,八竿子打不着,只是后人们觉得他俩都是顶顶厉害的角色,让他俩结合自然是人心所向,皆大欢喜,管它*不*呢。

    大家都知道,女娲是天神。

    史书记载,燧人氏死后,伏羲继而为王。

    天神可以无娘而生,人可不能没有妈。

    伏羲可跟他的老妹兼老婆不一样,他是有妈的。

    在古人看来,伟人们之所以能成为伟人,自然是与众不同的,不仅长相非凡、才智出众,连出生都必须是异乎寻常的。

    伏羲和女娲的结合虽然有悖伦常,但造人的过程想必没有脱离常规生产方式。而后来的那些个名人,不仅他们的妈妈怀孕怀得奇怪,连生下他们的方式也超乎想象,实在是让人?宓貌坏昧恕?p>  由于年代久远的原因,有巢氏和燧人氏的身世已经无稽可考。不过从伏羲开始,历代伟人们的身世都有据可查了。

    首先还是从伏羲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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