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宣丰集郡,和西部的塔木克交接,紧紧只是一山之隔,但和西北却是完全两重天的景色,丰集郡以崇山峻岭为主,中间俱是涓涓流淌的溪流,或是如羊肠般娇小,或是如挂川般大气。

    两名公子并肩骑马而行,其中一位身材较为高大魁梧,浓眉大眼,另一外却是文质彬彬,玉树临风。

    “公子。”骑在马背上身材高大的男子先开口道,“这烟雨朦胧中的丰集郡,又是一番景色,和塔木克迥然不同。”

    被称为公子的人青年,深青色的蟒袍衬得他愈发的飘逸俊秀,环顾着周围的景色,也赞赏不已:“虽说已是六月,但迷人景色丝毫不亚于人间四月芳菲漫天啊。这条河的上游,在朔州,诺就在这山的另一侧,那边的景色就不及山的这边迷人了。”

    “公子,我们是否还要去大都?”

    那公子摇了摇头:“不用了,这丰集郡是我们的最后一站,若我们翻过这去了大都,只怕朝中又有人拿这说事了。葛兄,这大都虽是内乱中,可依然比我们想象中的要稳。百年之虫死而不僵啊。”

    被称为葛兄的人赞同的点点头,道:“大宣一连串的天灾,加上那皇帝忽然驾崩,可偏偏没有引起战火,可见如今当职的那几位殿下,实力不容小觑。”

    那公子嘴角含着笑意,神色是不容忽视的骄傲,说道:“他大宣占据了如此好的天时地利,到如今也不过是安于一方,想我塔木克不过建国这么几十年,如今也差不到哪里去,假以时日,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

    葛兄对他这番话十分赞赏和赞同,“而且国师雄心壮志,只怕用不了几年,我们的铁蹄就可以直驱大都了!”

    那年轻公子蹬下马,把马绳递给贴身侍从刘大脑袋:“大脑袋,把马匹牵去河边,喂饱它,好抓紧赶路。”

    “是。”刘大脑袋晃晃荡荡着脑袋,哼着小曲牵着马走向河边。

    “这么大个脑袋了,还在晃荡,也不怕掉下来。”公子打趣道。

    刘大脑袋是个孤儿,他的父亲母亲因为患了痨病而死,当时还幼小的刘大脑袋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双亲已故,只顾一个劲的趴在尸体边哭泣。当时还是小少爷的公子路过,动了恻隐之心,便差府里的管家把他带回了府里。因自幼失去双亲,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只知道姓刘,他唯一的婶娘管他叫刘三儿。府里的管家看他脑袋大,便玩笑似的称他刘大脑袋,却不想这名儿就一直叫开了。

    葛兄看着刘大脑袋的背影一笑:“也就遇上公子这样的主儿,要换成别的主,他这个脑袋还敢这样晃荡?”

    “可不是嘛。”刘大脑袋拉着马缰绳,笑呵呵道,“我家主子待我,那可真没话说。哪怕是要我这大脑袋,我也捧着奉上。”

    公子笑骂道:“要你这大脑袋干嘛,当锅啊。”

    “呜……”刚低头饮水的马儿,忽的一声长啸,前蹄高高跃起,随即踏在浅滩上,激的刘大脑袋一脚的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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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刘大脑袋急忙勒紧缰绳,待马稳定下来,上前一看,眉头紧皱,慌忙小跑到公子身边。

    “有动静?”葛兄也听到了那匹马忽如其来的嘶叫。

    “是。”刘大脑袋压低了声音,“河边的水一股血腥味,还呈猩红色,估摸着人就在附近。”

    “快去看看。”年轻公子快步上前,果然刚刚马儿饮水之处,泛着血红色,且一层深过一层,似乎是那鲜血,正源源不断的从河底冒出一般。

    刘大脑袋已经顺着血晕散开的方向,正悄悄的摸索过去。

    “主子。”

    听到刘大脑袋招呼,年轻公子和葛兄寻声而去,却看见刘大脑袋没在河底的脚边,躺着一女子,如雪的白衣,早已成了一件血衣,在河水的浸透下,玲珑的身躯顿显无疑。那女子昏迷着,一头乌黑的青丝在水面上荡开,脸颊边有着轻点朱红梅花印子,却偏偏还娇媚动人,朱唇紧闭着,毫无血色。似凝脂般的玉手背,已经被灼伤,再经这还河水一浸满,皮肤开始溃烂。

    年轻公子见此情景,二话不说抱起那女子,飞快的向自己的马车走去,边走边吩咐刘大脑袋:“快叫军医过来,切忌不可喧哗。”

    刘大脑袋也不敢耽搁,三步上岸,边找寻军医,边唠叨着:“主子也真是的,是敌是友还不知道呢,看着美人,就先抱上了,早知道我就该手长点,光脑袋大顶个什么用。”

    由于这次只是乔装去大都打探情形,不可太过招摇,年轻公子带得人不多,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大夫还是随身带了一名。

    葛兄看着军医有些发憷,当下便问道:“徐大夫,她还有救吗?”

    “我瞧着这脉象有些奇怪,似乎有积血。”徐军医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说道,“且在烟中熏的有些久了,只怕是……”

    “只怕是什么?”年轻公子沉声问道,“徐大夫但说无妨。”

    “只怕是会影响嗓音,重者无法开口说话,最乐观的,也只是嘶哑的声音罢了,便如乌鸦叫般,而且,”徐军医顿了顿语气,继续说道,“她之前显然是中毒了,虽然不重,但这慢性毒药,还是影响到她的体质了,而且她一直没解毒,这毒已经不仅仅在表面了。她是女子,对于女子方面的药理,还请公子见谅,老夫不太了解。”

    年轻公子点点头,问道:“那她的毒,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吗?”

    “老夫曾经听说月氏境内有一种叫漠北斛的宝贝,可治百病,也可解百毒,曾传言有哑女服了这漠北斛不到一刻钟便可开口说话,而且服用了这宝贝的人,身上会带着独有的香味,在西北沙漠中永远不会迷路,而且会有秃鹰来指路和送水。”

    “你是指秃鹰会叼着含有水分的食物?”葛兄也有些好奇。

    “具体如何,老夫也不得而知,也只是年少的时候,听老人们说过,但谁也没见过那所谓的漠北斛是什么,怕是传言多为虚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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