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终于完全落下,昏昏沉沉的天空不断鸣奏着清脆的鸣金声。%笔趣阁www.biquke.com%

    失落了自然的光线,视线的极限也被压缩到了三尺以内,只能借着火把的光亮勉强扩充着肉眼可见的范围。

    激战过后的大地依旧在弥漫着烟熏焦气,不过在夜色里有没有其实都没差,熏人欲吐的血腥臭味倒是在鼻腔里粘稠了好久,仿佛一呼一吸间,都代表着一个生命的消逝。

    攻城部队在此时早已远远退了去,被折中的视线里已没有一个敌军的身影,站在城墙上,借着燃烧在士卒手里的火炬,我看见城池下有隶属我军的工兵在打扫战场,包括搬运敌军尸体、重新整理城防器械等等。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闭上眼睛,静静感受着每次大战一场后都会充满全身的疲累,和空旷。

    “我还以为你会一条路走到底,不完成拿下孙策的目标是不会回来的咧。”耳边响起一道绵绵的男声,我睁开眼,看见刘晔一脸倦容站在我身边。

    即使是他,一场大战后也无法保持往日儒雅的形象,乌黑的泥土屑在他脸上涂开了好几块,没有铠甲保护的衣服也破了几处。

    “神经病,那可是孙策。”我苦笑。“天下战术千千万,但其本源终究是死物,人才是千变万化的那一个。审时度势,根据实际情形随时更新战略目标和战术,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将领应该做的事。”

    我当然知道他是在挖苦我,毕竟我出征前说得那么慷慨激昂,真正进入战场后却没有在孙策败退以后趁胜追击,只是随便在阵前冲杀一阵了事。更在鸣金以后立刻收兵回城,完全没有实践到出征前既定的战略目标。

    但在跟孙策真正短暂交手以后,我才切身体会到了,这个人的可怕之处。

    严格来说,孙策并不能算是败退,因为他当时只是一时疏忽被我击飞了兵器,而在我被他的两名忠心部属稍加阻挡后,他其实完全有时间取回兵器,然后选择回马反身,继续跟我缠斗下去。

    但没有。他不但将已被攻破了阵型的士兵当成了断后的军队,甚至连兵器都没有取回,一跑就跑回了本方阵地。

    这不是怯懦怕死,而是一种知道了事不可为后,果断放弃的战略撤退。

    实际上,就在孙策拨马回阵的同时,敌军的阵营里就响起了撤退的鸣金声音,这场短暂的攻城战也随之宣告结束,因为他这一下鸣金收兵,范围波及了整个战场,而敌军在撤退的同时,阵型也在逐渐向战场中央聚集变换。

    这也是我没有趁胜追击的原因之一。

    凡以寡击众,并能取得战果者,最大的优势在于时机选择上的意外,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让敌人的人数优势发挥不出来。其最大的凭借不外乎分为三种:一曰要之于险,即凭借地势之利,将一场大战分割成数场势均力敌的小战;二曰以整击乱,即利用小股部队的机动优势,趁敌人大军阵型未整,变换不及之际突然出击;三曰以日之暮,即在敌人视野混沌,情报混乱时突出奇兵。

    然而皖县地势平坦,地面状况根本一目了然,地利上我完全没有优势,天时虽是日暮,敌人视野却不会因此混乱,而孙策这一手全军撤退,实际上已将大军尽数收回手中,人数优势立刻显现。

    而我之所以能够那么快就攻破孙策亲军阵型,靠的全是“陷阵营”的重甲优势。但天底下并不存在完美无缺的东西,所有的兵种都有其局限性,“陷阵营”当然也不例外。…,

    这年头,素质优良的战马难觅,制作精良的战甲也同样稀缺。“陷阵营”的真面目,是全身披上了四十斤精良重甲的精锐甲士。四十斤的重甲披穿在身上,防御力超群,防守反击能力更是首屈一指,但相对的,体力上的消耗同样数倍于寻常军队,根本无法久战。更何况现在的这支“陷阵营”,是高顺在这半年里新训练起来的,今天是他们第一次以这样的作战方式上战场,从基本素质上来说就已经打了个对折,人数也才区区三百。

    这样一支半生不熟的新军,让他们攻打一支千人的部队还能说得上是打仗,但让他们去打一支万人部队,那就是找死了。

    孙策也正是看透了这一点,知道了当时他在局部兵力上已非我敌手……不,准确说来,应该是已非“陷阵营”的敌手,而身为三军主帅的他如果身陷在这样一支近战能力极其强悍的部队里,正在攻城的部众势必会因为心系他的安危而受到严重干扰,甚至导致整个攻城计划全面失败!

    为了避免整个战局的全盘崩溃,他才会选择战略撤退。

    攻就攻得果决明快,撤也撤得毫不犹豫,短短五招之内就能看清战局的全盘走势和决定战争走势的关键点,这才是纵横扬州的“江东小霸王”,真正的能力!

    “说得好。”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拍掌声,我回头,发现鼓掌的人,是一个身材魁梧,却一身文士打扮的男子。“没想到昏聩无能、近利短视的刘勋手下,除了子扬,还有这么一个有识之人。”

    跟刘晔一样,这个男人的衣服也不平整,这说明了他刚才,其实也在协助守城。

    “阁下是?”我愕然看着这个魁奇男人,明明自己就身在刘勋的地盘上,竟还敢对当地太守如此大放厥词,这不要命的疯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子敬啊子敬,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刘晔在一旁摇头苦笑,说。“你要是再不管管你那鲁莽的嘴,迟早会把自己毁了。”

    “你自己干的混账事还少得了么?”子敬的回嘴很漂亮。“当初是谁跟我说巢湖郑宝是一个英雄,让我去投靠他的?现在咧?把这个某人嘴里的‘英雄’头颅亲手斩下来的人又是谁?”

    “原来是子敬先生。”看着刘晔的尴尬脸色,我终于知道眼前这个突兀出现的男子到底是何方神圣了。

    在皖县待了半年,我听说过很多名字,这些名字往往和文采联系在一起,因为江南地区的文化风气很重,即使是在武力暴乱横行的当代,这样的风气也仅仅是受到了压抑,并没有消失,是以在这个地区里,文人还是比武将容易受到重视。

    而在这些流传广泛的名字里,有一个名字我重复听说了很多次,它经常和仗义疏财、仁义豪迈、贤者之友、高瞻远瞩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仿佛此人是不世出的绝代贤者,功可赶超历代名臣、德则后人无可撼动似的。

    鲁肃鲁子敬。

    就是这个站在我面前,正用一种好奇的眼光上下打量我的男人。

    “你就是南宫亮,”仿佛是嫌光用看的还不够,鲁肃竟然直接在我身边绕了起来。“那个吕布的徒弟?”

    “子敬先生,请不要用一种像是看见了公鸡下蛋的眼神看着我谢谢。”我的眼角终于忍不住抽搐。…,

    这个人,跟那个传说中绝代贤者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传言这种东西……

    城墙上并不是一个好的谈话地方,而且孙策才刚刚退军,不会这么快再度攻来,于是我们三人转身走进了城楼。

    “听闻先生家住东城,又怎会突然造访此地?”我随便找了一张椅子坐下,作为战时的指挥所,城楼里的设施其实很简单。

    “突什么然,我都在皖县住了十多天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鲁肃翻了个白眼,一样随便坐在一张椅子上,他的语气不客气得让我好想打他。

    “咳,”刘晔轻咳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他补充说明的时候脸色好像相当尴尬。“子敬其实是受我邀请,来皖县做客的。他确实已经在我家住了十几天了。”

    “明人之前说什么暗话?”鲁肃一点也不给刘晔面子,撇了撇嘴说。“直说我鲁肃就是想来亲眼看看能被你刘子扬的看上眼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女人不行么?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玲绮?好吧,我承认我被这个意外的答案惊吓到了,幸好我此刻并没有在喝茶,不然肯定一口气全部喷了出来。

    我摸摸鼻子,看着尴尬得满脸通红的刘晔,心想交朋友交到了这样的损友真是有够悲惨的,真的有点同情他了。

    也有点羡慕。

    有时候,只有在这样的损友面前,我们才可以毫无顾忌敞开心扉。

    “不曾想,却刚好看到了这场战争。”鲁肃忽然叹口气,语气也急转直下。

    “其实,子敬本来并没有打算留在皖县那么久的,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帮助我们守城,”似乎是看到了我不解的表情,刘晔紧跟着解释道。“就算是今天,直到觉明你下楼之前,一直跟在我身边的子敬,也依然没有改变初衷。见过玲绮小姐,满足了他的好奇心之后,他留在皖县的唯一目的,就是想要在城破时,凭着他和周瑜的交情,替我向孙策求情。”

    “那天,当我一听到子扬告诉我孙策那封信的内容,而刘勋却毅然决定攻打上缭的时候,我就知道要糟。”鲁肃。“但子扬是我的朋友,公瑾也是我的朋友,如今他们两个各为其主,我最好的立场,就是两不相帮。”

    “但你最后还是出手了。”我看着鲁肃。

    “可能我就是无法,在朋友陷于危难之时,说服自己在一旁袖手旁观吧?”鲁肃苦笑。“虽然对不起公瑾,但我暂时就协助你们守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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