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已经有六年的时间没有来过丽江了,沧海变桑田,晴雨变雾霭,世界都变了模样,可这座小城的外表却像被时间遗忘了一般丝毫未变,还是那样的青砖灰瓦,还是那样的一草一木。

    当我再一次走在那青石板上,感觉每一步都驼着沉甸甸的回忆,风从四面八方汇集在我的身上,是一种久违的凉爽。

    这座小城的白天还是那样的静谧安详,就像是倚靠在古老银杏树下的白裙少女,被风吹散的头发遮住那柔情似水的脸庞,让我们看不清她封存千年的容颜。

    可等到夜幕降临时,当晚风吹起时,它就换了一副面孔,变得妖娆风情,变得妩媚撩人,甚至变得有几分颓靡与邪恶。

    白天时我不停地在小城里徘徊,眼睛搜索着每一个人,我抱着不切实际地幻想,希望可以不经意间遇到墨兰,可是这样奔波了一整天也没半分收获。静下心来想一想,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不切实际,这都六年了,墨兰还会在这里停留吗?云南这么大,她是不是会去别的城市呢?另外,这么多年没见到她,是不是她早就变了模样,或许面对面的看着她都不一定认得她。

    但事情如果总往坏处想,那这个世界都将停滞不前,我决定夜晚时再去一趟邂逅过墨兰的酒吧,或许她还在哪里,一个人自顾自地饮酒,亦或是和一个陌生男子。

    这些年,因为许多电视节目把录制点都定在了丽江,导致这里的知名度也在不断上升,来这里过夜的男男女女比六年前还要多,甚至有些人远道而来只为一次难以启齿的邂逅,一到夜里,丽江甚至比大都市都要繁华,不过好在酒吧街还是那条酒吧街,还是在老城区的位置,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哪里。

    走进那纳西族的院落,心头泛起一股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月光顺着屋檐流溢下来,洒在院中舞女的脸上,就像六年前一样的神秘清幽。这里古谣依旧,琴瑟依旧,连墙上的青苔都苍翠依旧。

    我一遍一遍叫着墨兰的名字,搜寻着院中的每一个人,还是没能窥到她的身影。

    走进房屋里,却发现这里的装修已经完全翻新了,虽然时隔多年,我依稀记得那间简陋破落却充满意蕴的小房间,房间中央还有一个独自弹着民谣的流浪歌手,可现在这些都不见了,这间酒吧把整个院落里的几间房子都承包了下来,变得宽敞,变得变得与那些其他城市的酒吧再无差别,一样的霓虹跑马灯,一些的电子音乐,一样的觥筹交错。这里的老板也不再是当年那个流着络腮胡的彪形大汉了,我看到精致的柜台边坐着一个精瘦的小男生,正热情地朝我招手。

    原来丽江并不是完全没有变,没有变的只是那外在的风景,而这里内在的生活早就变了模样。

    “你好,先生你要喝点什么?”他的声音软软地,是那种暖男才能有的音调。

    “这里……”我愣了愣,然后慢慢走到柜台前。“这里不是交100元就可以免费喝的吗?”

    “100元免费喝?先生您是在开玩笑吧?那样这种亏本买卖?”小男生无奈地笑了笑。

    我仔细打量着柜台,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上面应该会贴着一张告示,上面写着各种有意思的规定,可令我失望地是,这里的柜台光洁干净,表面什么都没有。“可我记得很清楚,这里的之前是有这个规定的,当时的老板是一个大胡子,他还说这里只允许接吻,不允许激情……”

    “哈哈哈。”小男生开怀大笑起来。“先生,您是真有意思,您是什么时候来过我们这里?”

    “六年前。”

    “六年?六年前我还上初中呢。六年前的老板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些年这里早就换了不知多少次老板。”小男生不急不缓地说。“六年前在这里开酒吧的人一定纯粹是为了自我情怀,不求盈利。不过后来因为这里知名度越来越高,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来这里狂欢,我想你说的那个老板应该早就赚得盆满钵满,然后光荣转业了。现在这里的酒吧早就没有什么情怀了,有的只有两个字:赚钱。”

    别看这小男生年龄不大,看起来还很青涩,但说起话来还真的现实地很,一时间我竟无言以对。

    “好,那我点酒吧。”我心想还是别自讨没趣了,来这里的目的是要找墨兰,如果在这里找不到墨兰我就赶紧前往玉龙雪山继续寻砸后,总之完全没必要和这小伙子纠缠。

    小伙子拿出酒单,我随便点了一杯,然后端着酒没有再说一句话,而是默默地去寻找一个座位。

    这里虽然变得宽敞了,但人也比六年前多了许多倍,我先是在大房子里游荡了一圈,希望能寻找到墨兰的身影,房间中间有一个大大的舞台,上面几个穿着暴露的女郎正在热舞,每一次翘臀下面都会传来惊涛骇浪般的尖叫声,这里到处都是在亲昵拥吻的食色男女,在霓虹灯下如同野兽一般粗鲁野蛮,看着这疯狂的画面,我感觉自己都快要窒息了。

    我一边喊着墨兰的名字一边往前走,顶着巨大的压力终于把这个一圈都仔细排查了一遍,根本没有墨兰,她的样子与一般女子不同,再加上她身上那件奇特的香兰族服装,只要她没有大变样,我都是有把握一眼认出她的。

    可是事情总是不尽人意,但我并没有当即离开,而是选择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我准备在等待一会,因为现在正值酒吧的火爆时刻,陆陆续续都会有人走进来,说不准不经意间墨兰就会出现。

    等到我在那个作为坐下,我才发觉这里的月光,这里的窗户都那么的陈旧,仿佛前世的记忆被揭开一般,六年前我和肖胤就是坐在这里,分毫不差的位置。只不过当时是块老旧的沙发,现在变成了精致的酒桌和造型奇特的酒吧椅。

    我一个人端起酒杯慢慢地品尝起来,入口清凉,入心则成了烈火,许多事情不就是如此吗?

    肖胤曾经就在这个位置对我说,他想看看俗世之人是如何对待爱情,现在肖胤离开了,我也不知道他对待爱情的态度,更不知道他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在他与我长谈的那个夜晚我以为我能够了解他,但现在看来是我高估了自己,他始终是个谜,六年前是,六年后依旧是。

    这个谜或许我还有机会解开,亦或许这将成为我今生的遗憾,我看着身旁一个个醉得不成样子的陌生人,不知道你们是否也能忍受这种遗憾。

    时钟在不停地转动,酒杯中的酒慢慢地干涸,我也渐渐地疲惫起来,或许墨兰今晚根本不会来这里。转眼已经快到凌晨时分了,再这样耗下去也始终不是一个好的办法。

    我站起身来,准备离开,突然有一男一女径直地迎面而来撞在我的身上,那男的人高马大地,大学生的打扮,长得还算顺眼,而那女人披散着头发,在霓虹灯的遮掩下我竟然没能看清她的脸,只不过她身上那浓烈的脂粉味让我真有几分晕厥。

    “宝贝,你别这样,你喝多了就别回家了,到我那里住吧,我住的旅馆就在附近。”那男子紧跟在女子的后面,紧紧地抓着女子的手腕。

    “哼,你不就是想把我……灌醉,然后……然后泡我。”那女子头一直在摆动着,有心无力地说,能听得出这女子应该是今晚喝了不少酒,走路摇摇晃晃地,说话都有些阴阳怪气地。

    那男子一下把那女子抱在怀里,不让她离开。“快点,听话,快跟我回去。”

    “滚开。快滚啊。”这个拥抱换来的只是的一声尖叫,可这声尖叫在这嘈杂的酒吧里真的掀不起一丝波浪,大家早就习以为常了。

    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一个猎艳的男子找到了一个猎物,而这个猎物显然是不愿意束手就擒,于是这两个人竟然就在酒吧里追逐起来。男欢女爱我无从过问,只不是他们刚刚撞到了我,却表现出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简直是难以饶恕。

    而已这次撞击着实有些重,刚刚我手一滑,竟把精致的酒杯摔了个粉碎,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们两个不看路吗?”

    我话刚说完,那女人就猛得垂下头撑着桌子然后一下把腹中的酒水全都呕吐在我的鞋上。

    “你!”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整个都要炸掉了。“你们全都给我擦干净。”

    那男子一看情况不妙,先是撞到了我,现在还吐在我的身上,我势必不会善罢甘休地,再看看他那嫌弃的眼神,我敢打保票他是绝对不愿替这个女子清理垃圾的。

    “大哥,那个……刚刚撞你的是她,吐在你身上的也是她,全都是她的责任,你有问题就找她。”说着这男子竟把女子推到了我的怀里。“我跟他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是陌生人。”

    这女子倒也不客气,竟然一下子就倒在了我的怀里。

    2011年的7月,有个瘦弱的男生跪倒在一位中年妇女面前。

    “妈,求你了,就给我买个爱疯吧”

    “你用你爸的诺基亚就行了,你看这个手机有这么多按键,你打字也方便。”

    “我同学他们都买智能机。没人再用诺基亚了,除非用来砸核桃。”

    “你知道吗?你上大学是去学习,不是去玩手机的。”

    “可是……没有这个iphone,我根本找不到女朋友。”

    “哎,你这孩子,那我只能给你买个iphone4,你愿意吗?”

    “我愿意”

    “我给你买个最小容量的你愿意吗?”

    “我!愿意!”

    就这样我得到了一个8g的iphone4,8g啊!这个容量实在是乞丐中的乞丐,都放不下一个林志玲的无码。但当时依旧是兴奋了好几天,每天拿着酒精擦拭机身,深怕留下一丝灰尘。那个剔透的双面玻璃、那沉甸甸的金属质感,关键是还可以当镜子使用。iphone4确实是经典中的经典,它彻底革新了手机领域,我觉得一直到最近几年,还有很多手机商依旧是以iphone4为模版来设计自己的产品,比如说某位情怀英语老师。

    只不过,有了iphone,我也没找到女朋友。

    同时期苹果还推出了智能平板电脑ipad,尤其第二年发布的ipad2,这么多年过去,它依旧是销量最高的平板机型。我家里现在还收藏着一台黑色的ipad2,只不过后来被我爸手残给升级到了ios8,然后就卡成了一台幻灯片放映机。当时在这台机器上神庙逃亡,挥动着无尽之剑,抛射出愤怒的小鸟。想想那段岁月,真是转眼即逝啊。

    我依稀记得在一节公共课上,老师在讲台上讲解ppt,我们在下面疯狂拍照,这时候我前面一位胖胖的女生突然站起来,赫然从书包中拿出了她的ipad2,对着讲台一阵扫射。她的ipad2在45度阳光的照射下,如同黄金一般灿烂。我的钛合金狗眼被弹飞了好远好远。

    那个时期应该算是苹果最辉煌的时期,也是乔布斯开始被大家熟识的时候,一时间,乔帮主多了一群脑残粉,从设计到金融再到编程,甚至到诈骗。他的粉丝横跨了各行各业。老实讲,我对乔布斯的事迹并不感兴趣,我也没有像当时很多同学一样拿着一本乔布斯传仔细研读,我只是觉得这个人想法确实很独到,而且执行力很强。但我并不天真的以为乔布斯是苹果的唯一力量。

    第二章iphone5 略呈疲态

    2012年年底的一天清晨,外面飘着大雪。我正趴在电脑前撸啊撸。我一个舍友顶着满头风霜拿着一个包裹跑进宿舍。

    这位舍友生怕我们没注意到他,不停地搓手发出剧烈的摩擦声。

    我实在是忍不住了,该配合他演出的我怎么再装视而不见。

    “圆圆,你这买的是啥啊?”

    “小五啊”我那同学仿佛找到救世主一般兴高采烈。

    “小五是什么?”

    “就是iphone5啊,我好不容易才抢到的”

    然后我这个舍友做了一件大家绝对想不到的事情,他对着每个刚回来的舍友都会说上这么一句。“x哥,我买5了。”“y哥,你看这是啥?这不是4,这是5!”

    “你看这质感,你看连充电头都变小了。”

    后来我这个舍友觉得不过瘾,直接在整个楼层各个楼层只要是稍微认识的,他都会带着他的小五去搭话。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一个月后,他的手机会在地上360度托马斯回旋。原因正是因为天天太冷,他有一次习惯性的剧烈搓手掌竟忘记了还拿着手机。

    不知大家记不记得iphone5刚推出的时候,网络上是一片争议,褒贬不一,小弟以我一个设计师的视角来看,其实iphone5的外观还是很有味道的,它的美感在同类产品中依旧是上乘的。但紧接着iphone5出现了两个不大不小的问题,首先黑色版掉漆严重,这个是最不能忍受的,用过一段时间之后,明明是乌黑色最后蜕变为银色,而且被蹂躏的痕迹满满;还有就是ho 键卡壳,用着用着ho键突然就坏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苹果甚至推出了换新程序,为那一批次的用户免费更换新机。

    其实这种问题,很多手机厂商都会有,只要妥善的解决还是不会对公司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但我们可以从这两点中看出苹果已经开始在一些小细节上无暇顾及了。客观讲,这是一个必然历史现象,成名前苹果公司可以全心全意做一件事情,但成名后,它就没法再那么自我了,你要去考虑更多的事情。没有任何一个手机商会纯粹为情怀活着,你可以任性,但你还有那么多员工要吃饭呢。

    iphone5c就是一个例子,iphone5c其实在表面上看还是很有设计感的,光滑艳丽的塑料机身搭配当时ios7的平面化设计。我觉得还是很搭的。这款产品如果当时出现在任何一家国产手机企业,那都能算是一个成功作品,但出现在苹果的产品线里就让人很别扭。主要是与苹果的一惯风格不符。简约路线出现了艳丽的颜色本身就有些令人错乱,再加上苹果是为了照顾新群体而特意将金属改为廉价的塑料。

    从这个时候开始,苹果就已经开始妥协了。

    苹果这段时间有两个产品还是可圈可点的。苹果推出了纤薄的ipad air,,其后的i系列和pro系列也基本在延续着这个外形设计,只不过在按着一定比例缩放。从这个产品开始苹果就开始在不断变薄变尖锐的路上一去不复返。我个人还是很喜欢这种轻薄的触感的,以前很多的科幻片种都会出现那种薄如纸张的电子产品,我想苹果一直的目标就是把那些科幻变为现实。

    另一个优秀产品就是配备着reta屏幕的ac pro系列,那个时间大多笔记本还都是2k级别,苹果就直接提前进入了3k。其实苹果的电脑一直没有手机和平板有热度,很多人的给的定义就是性价比极低。在还没有这块reta屏幕之前,我觉得确实是有点昂贵,因为一眼看上去分辨率并不是很高,和其他品牌电脑无异,何况人家的硬件配置还比你高好几倍。但这块屏幕唤醒了整个系列产品的活力。有了和iphone一样细腻的屏幕,让ac系列有了其他同类产品所不具备的特色。

    当然我只是站在一个设计专业的角度,对于一些其他领域的使用者也许它依旧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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