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行!”张采薇替那春晓回答道:“春晓要去育人高中读书,那里一周才放一天假,到时候跟你来读书了,谁在家陪我啊。”
“读书重要还是跟你无所事事重要?”老人的脸马上严肃起来,“你大学毕业,不知道为社会做贡献,只知道吃喝玩乐也就罢了,难道也想让春晓这么好的孩子跟你一样?哼,你们一个一个,都被你妈惯得不成个样子。”
“你教训孩子,扯到我身上干嘛?感情孩子都不是你的,有什么不和你心意都是我的不对了是吧?”一边一直笑呵呵看着大家说话的外婆不乐意了,斜眼瞪着老人愤愤地说道。
老人被噎住,一张松弛的老脸憋的通红通红。
“外公,要不这样吧,以后每周末我上午来您这里跟您看书,下午回家陪阿姨,这样行不行?”那春晓怕他们再为这件事争执不休,壮了壮胆子,才小声说道。
其实,刚才老人说的书法和雕刻她都没怎么接触过,但是她觉得她会喜欢。还有,老人家学识渊博,跟着他读书,肯定能学到不少东西。知识和技能学到自己手里,总不会是坏事啊。
她的提议得到了老人和张采薇的一致赞同,大家终于不吵了,和和乐乐的说起话来。
正厅里不少人,除了大舅大舅母、二舅二舅母外,还有大舅的儿子张嘉树,女儿张清漪,也就是刚才被老人训斥的小姑娘。张采薇还有一个姐姐,叫张文茵,今天并没有过来。
中午那春晓留下吃饭,吃过饭之后老人就迫不及待地带着她去了书房。
那春晓几乎是闻到书房里浓郁的书香的一刹那,就爱上这里了。这里不同于厉家的读书室,书籍并不十分多,但是几乎都是古籍,油墨印染,自然散发着淡淡的墨香。
“这些书你要是想看也成,但是只能在书房里看,不要弄脏弄破。”老人见那春晓看着他的宝贝发呆,就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来,笑呵呵地对那春晓说道。
那春晓乖乖点头,她也十分高兴。
“外公,我很笨,你不要嫌弃我。”那春晓走到老人身边,看着老人提着衣袖磨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老人没有抬头,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只含笑说道:“愚笨不怕,怕的是不知道自己愚笨。你看你阿姨,还有你清漪姐,都以为自己已经很好,整日不求上进,那才是真的愚笨啊。”
那春晓并不赞同这话,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追求,有的人就喜欢平淡度日,就喜欢家长理短,也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这些就否定别人。
不过她没有和老人争辩,老人家年纪大了,想来这样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
老人磨完墨,便铺开一张宣纸,洋洋洒洒的写起来。那春晓不懂书法,但也能看出来,老人的字很漂亮。如果有一日她也能写出这样的字来该有多好。
“怎么样?喜欢吗?”老人写完,抬头问那春晓。
“外公的字很漂亮,我很喜欢”,那春晓点头答道。
老人得意地笑起来,让开身子,让那春晓过去,“你也来试一试。”
那春晓神色一滞,有些为难地看着老人,“外公,我不大会。”
她以前上学的时候是学过毛笔字,是在一周一节的写字课上,那时都是为了应付老师才写的,别说书写的程度,就连握笔的姿势,她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不会没关系,你觉得该怎么写就怎么写,写完了外公再教你。”老人背着手,一副老夫子的样子说道。
那春晓这才上前,重新铺了一张宣纸,想着刚才老人握笔的姿势,一笔一划,小心翼翼地在宣纸上写起来。
饶是她格外的用心,写出来的字依然难以入目。老人看过之后只道:“没关系,多加练习,总会进步。”
之后他并没有按照早前说的教那春晓毛笔字,而是从抽屉里翻出一本钢笔字帖,让那春晓坐下来照着字帖写几个字,再随意写写什么。
那春晓一一照做,写完之后拿给老人看。
老人看了好一会儿,叹了口气,“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小小年纪就能看那么多书已经很不容易,写字这事儿,还是慢慢来吧。”
老人说的很委婉,不过那春晓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她这一笔字,不管是软笔还是硬笔,连勉强能看都算不上,真的很难看!
因为笔头是尖的,有一定的危险性,医生和护工不敢给她,所以在她被囚禁的十三年里,只是看书,却从都没写过字。也就是说,她现在写字的水平,还停留在十二岁之前的程度!
“外公放心,我以后一定好好练习。”那春晓微垂着头,悄声说道。
老人拍了拍她的肩膀,把刚才让她照着写的字帖递给她,“这是入门,每天坚持练习,总会有进步的。至于毛笔字,你在学校毕竟不常用,还是等钢笔字练好,我再指导你吧。”
说完,老人又从抽屉的最里面拿出一个红漆木质的小盒子,这盒子已经有些年头,上面的红漆都已经斑斑脱落。
“这是外公当年用过的钢笔,送给你。”老人把盒子递到她面前。
那春晓双手恭谨地接过,跟老人家道了谢。
之后老人并没有再让她写字,只问了她一些问题,古今中外,涉及的面非常广,那春晓竟然十之八九都能回答上来。
老人很惊讶,那春晓能答出几个名字的出处,他也只以为她是喜欢楚辞这类书,才会记忆的这般扎实,没想到她竟然知道这么多,由此便可知道她到底读了多少书,而且读书的范围到底有多广。
这样的读书量,别说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就是他培养多年的两个儿子恐怕都有所不及啊!这样下去,假以时日,这孩子的未来说不定也会让他望尘莫及啊。
越想,老人越是激动,就好似喜欢金石玉器的人突然发现一块蒙尘的璞玉,兴许这块璞玉经过他的手雕琢之后,会成为举世罕物啊。
ps:感谢大家的支持,么么哒~已经周三啦,还有两天就是周末,(*__*)嘻嘻……对生活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读书重要还是跟你无所事事重要?”老人的脸马上严肃起来,“你大学毕业,不知道为社会做贡献,只知道吃喝玩乐也就罢了,难道也想让春晓这么好的孩子跟你一样?哼,你们一个一个,都被你妈惯得不成个样子。”
“你教训孩子,扯到我身上干嘛?感情孩子都不是你的,有什么不和你心意都是我的不对了是吧?”一边一直笑呵呵看着大家说话的外婆不乐意了,斜眼瞪着老人愤愤地说道。
老人被噎住,一张松弛的老脸憋的通红通红。
“外公,要不这样吧,以后每周末我上午来您这里跟您看书,下午回家陪阿姨,这样行不行?”那春晓怕他们再为这件事争执不休,壮了壮胆子,才小声说道。
其实,刚才老人说的书法和雕刻她都没怎么接触过,但是她觉得她会喜欢。还有,老人家学识渊博,跟着他读书,肯定能学到不少东西。知识和技能学到自己手里,总不会是坏事啊。
她的提议得到了老人和张采薇的一致赞同,大家终于不吵了,和和乐乐的说起话来。
正厅里不少人,除了大舅大舅母、二舅二舅母外,还有大舅的儿子张嘉树,女儿张清漪,也就是刚才被老人训斥的小姑娘。张采薇还有一个姐姐,叫张文茵,今天并没有过来。
中午那春晓留下吃饭,吃过饭之后老人就迫不及待地带着她去了书房。
那春晓几乎是闻到书房里浓郁的书香的一刹那,就爱上这里了。这里不同于厉家的读书室,书籍并不十分多,但是几乎都是古籍,油墨印染,自然散发着淡淡的墨香。
“这些书你要是想看也成,但是只能在书房里看,不要弄脏弄破。”老人见那春晓看着他的宝贝发呆,就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来,笑呵呵地对那春晓说道。
那春晓乖乖点头,她也十分高兴。
“外公,我很笨,你不要嫌弃我。”那春晓走到老人身边,看着老人提着衣袖磨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老人没有抬头,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只含笑说道:“愚笨不怕,怕的是不知道自己愚笨。你看你阿姨,还有你清漪姐,都以为自己已经很好,整日不求上进,那才是真的愚笨啊。”
那春晓并不赞同这话,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追求,有的人就喜欢平淡度日,就喜欢家长理短,也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这些就否定别人。
不过她没有和老人争辩,老人家年纪大了,想来这样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
老人磨完墨,便铺开一张宣纸,洋洋洒洒的写起来。那春晓不懂书法,但也能看出来,老人的字很漂亮。如果有一日她也能写出这样的字来该有多好。
“怎么样?喜欢吗?”老人写完,抬头问那春晓。
“外公的字很漂亮,我很喜欢”,那春晓点头答道。
老人得意地笑起来,让开身子,让那春晓过去,“你也来试一试。”
那春晓神色一滞,有些为难地看着老人,“外公,我不大会。”
她以前上学的时候是学过毛笔字,是在一周一节的写字课上,那时都是为了应付老师才写的,别说书写的程度,就连握笔的姿势,她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不会没关系,你觉得该怎么写就怎么写,写完了外公再教你。”老人背着手,一副老夫子的样子说道。
那春晓这才上前,重新铺了一张宣纸,想着刚才老人握笔的姿势,一笔一划,小心翼翼地在宣纸上写起来。
饶是她格外的用心,写出来的字依然难以入目。老人看过之后只道:“没关系,多加练习,总会进步。”
之后他并没有按照早前说的教那春晓毛笔字,而是从抽屉里翻出一本钢笔字帖,让那春晓坐下来照着字帖写几个字,再随意写写什么。
那春晓一一照做,写完之后拿给老人看。
老人看了好一会儿,叹了口气,“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小小年纪就能看那么多书已经很不容易,写字这事儿,还是慢慢来吧。”
老人说的很委婉,不过那春晓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她这一笔字,不管是软笔还是硬笔,连勉强能看都算不上,真的很难看!
因为笔头是尖的,有一定的危险性,医生和护工不敢给她,所以在她被囚禁的十三年里,只是看书,却从都没写过字。也就是说,她现在写字的水平,还停留在十二岁之前的程度!
“外公放心,我以后一定好好练习。”那春晓微垂着头,悄声说道。
老人拍了拍她的肩膀,把刚才让她照着写的字帖递给她,“这是入门,每天坚持练习,总会有进步的。至于毛笔字,你在学校毕竟不常用,还是等钢笔字练好,我再指导你吧。”
说完,老人又从抽屉的最里面拿出一个红漆木质的小盒子,这盒子已经有些年头,上面的红漆都已经斑斑脱落。
“这是外公当年用过的钢笔,送给你。”老人把盒子递到她面前。
那春晓双手恭谨地接过,跟老人家道了谢。
之后老人并没有再让她写字,只问了她一些问题,古今中外,涉及的面非常广,那春晓竟然十之八九都能回答上来。
老人很惊讶,那春晓能答出几个名字的出处,他也只以为她是喜欢楚辞这类书,才会记忆的这般扎实,没想到她竟然知道这么多,由此便可知道她到底读了多少书,而且读书的范围到底有多广。
这样的读书量,别说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就是他培养多年的两个儿子恐怕都有所不及啊!这样下去,假以时日,这孩子的未来说不定也会让他望尘莫及啊。
越想,老人越是激动,就好似喜欢金石玉器的人突然发现一块蒙尘的璞玉,兴许这块璞玉经过他的手雕琢之后,会成为举世罕物啊。
ps:感谢大家的支持,么么哒~已经周三啦,还有两天就是周末,(*__*)嘻嘻……对生活又重新燃起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