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混蛋!”闫思弦一边骂,一边跟了上去。

    吴端边走边道:“宾馆传回消息,死者丈夫自杀了。”

    “死了?”

    “没,自杀未遂。”

    闫思弦无奈,“下次说这种消息,你能不能别大喘气?”

    吴端一边听电弧一边复述道:“目前看来,是他打碎了宾馆的陶瓷杯子,在卫生间里用陶瓷碎片割断了静脉。”

    “那习乐乐呢?”闫思弦问道。

    “逃了,从窗户逃走的。”

    “姐夫自杀,他不救人,逃个什么劲儿?”

    ……

    两人驾车风驰电掣地赶往宾馆。

    好运宾馆。

    吴端和闫思弦赶到时,救护车正准备离开,吴端询问了车上的医护人员,知道已经为伤者处理了伤口,伤不算重,伤者又执意留下配合警方调查,不肯去医院,他们便不勉强。

    303房间,死者丈夫垂头丧气地坐在床边,右手手腕上缠着厚厚的白色纱布。

    因为失血过多,男人黝黑的肤色变浅,透着苍白。

    卫生间里鲜红的血几乎铺满了地板,看得人眼晕。

    片区民警心有余悸道:“今天早上给他们办了入住手续,我一直在门口守着,一天下来都好好的,就刚才,吃完晚饭,我跟来换班的同事在宾馆门口抽了根烟,说了几句话——就是在外头呆两分钟,透透气,没想到这么点工夫就出事了。”

    吴端瞪了那人一眼,不理他,只对死者丈夫道:“等会儿带你去医院做个检查,哪儿不舒服你跟大夫说。”

    死者丈夫揉着额头上的一块淤青,“我没事。”

    “你不是自杀吧?是习乐乐害的?不然他跑什么。”闫思弦道。

    “嗯。”男人将自己的手机递给闫思弦。

    那是一页手机备忘录:

    人是我杀的,我们不和,日子过不下去了,我买了猪肉,放了毒鼠强,我该死,对不起老婆孩子。

    “我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就被他一烟灰缸砸晕了,等我醒过来,看见全是血,我手腕被割了,卫生间里淋浴开得很热,热水就对着我手腕上的伤口淋——他想害死我,还想让人以为我是自杀,我爬出去,冲门口喊,想求救,他看见,就过来把我拖回卫生间了,后来警察敲门,他就跑了。”

    民警道:“没错,我进屋的时候,习乐乐已经跑了,我看见窗户开着,应该是翻窗逃的,我们的人去追了。”

    男人继续道:“再后来,我就在手机上看见这些话——是那小子用我手机打的字。

    嫁祸!他这是嫁祸!他杀了她们啊!我女儿才17啊!小茜啊……你们要相信我啊……”

    吴端观察着卫生间门口擦蹭状的血迹,“你们在这儿短暂搏斗过?”

    “是。”

    “你刚才说,你爬出来以后,他还把你往卫生间拖。”

    “没错!我当时没劲儿,他揪住我的头发,把我直接又拖回卫生间了,我只记得,胡乱挠了他两下,好像……我不记得了,是把他的手还是脸抓破了来着。”

    “你确定?他把你拖进卫生间里面了?”

    “是。”

    吴端询问时,闫思弦则探着头观察窗外。

    二楼,不算太高,如果落地姿势得当,的确不会受伤。

    窗子下方是一条小巷,小巷两侧是几家饭馆、酒吧后门。夜已深,不时有红男绿女由此经过,两个人影在暗处拥吻缠绵,被闫思弦居高临下看了个清清楚楚。

    吴端凑过来,看见,“啧”了一声。

    闫思弦竟莫名有种***被家长抓住的尴尬,以手握拳,挡着嘴巴咳嗽了两声,“左边是死胡同。右边路口是不是有个摄像头?”闫思弦眯着眼睛,却还是看不真切,“调监控吧。”

    民警怀着将功补过的心自告奋勇道:“我去调监控!”

    这时另一个民警喘着粗气回来了——刚刚突发紧急状况,他二话不说就跳窗追了出去。

    “跑了!连个影子都没看见!”民警道。

    吴端对受伤的男人道:“还是去医院吧,检查一下比较放心。”

    “真不用,我心里有数。”男人坐在床上,不肯起来,“我……睡一觉就好了。”

    “好吧。”吴端示意闫思弦跟他出来。

    两人上车,闫思弦道:“怎么?你有什么发现?”

    “他说谎。”

    “说谎?”

    “卫生间里,血水把地面都铺满了,如果真如他所说,习乐乐曾经把他拖回了卫生间,习乐乐怎么可能没有踩到血水?

    踩到血水,然后夺窗而逃,地上一定会留下血脚印。

    可是没有,卫生间门口只有呈擦蹭状的血迹。”

    “这个人……他原本都不在我们的怀疑范围内,为什么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撒这个谎?”

    知道吴端也困惑,闫思弦没等他的回答,而是继续道:“眼下还有一件事,刚才从死者家到宾馆,咱们被人跟踪了。”

    “谁?!”

    吴端一下子绷紧了后背,警惕地透过车窗环视周围。

    “那个小年轻。”闫思弦朝一个方向扬了扬下巴,“刚才你的车在前,我的在后,所以你没注意,有辆出租车一直跟着咱们。

    出租车师傅的跟踪技巧可不怎么样,跟得太近,甚至,为了不跟丢,还在一处没有交通摄像头的路口闯了个红灯。我有心留意,从出租车上下来的就是他。”

    那是个穿着休闲连帽衫的和牛仔裤的孩子——十分稚嫩,高中生模样。此时,男孩靠在一家酒吧门前的树上,想要尽量融入食色男女的行列,却越发显得青涩。他时不时偷偷朝宾馆的方向瞄一眼。

    吴端不禁想到了当年亚圣书院里的闫思弦。

    大概也是这个年纪吧,年轻得光芒万丈,偏向虎山行。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拉开车门,向那男孩冲了过去。

    男孩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出,吓得在原地愣了五秒钟,待他转身想逃,吴端已经一把按住了他。

    “救命!救命!”男孩出于本能大喊着。

    吴端道:“警察!老实点!配合调查!”

    生怕引起围观,两人迅速将男孩拎进了车里。好在,声色场所门前本就是非多,大家只当是捉奸打架的,并不太在意。

    车里,男孩吓得肩膀微微发着抖,“你们干什么?”

    吴端亮出警官证,“这话应该我们问吧,你一路尾随刑警,还在案发现场鬼鬼祟祟,你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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