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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城能获得如此成功,虽然很大部分是因为炒作力度太大,推广力度太猛,而且还都是众人不曾见识过的新鲜营销方式,很是吸引人,但最基本的,还是夏城的兵器,确实是重量不错。

    夏城所创办的那家名叫‘摆渡’的兵器谱里面,出产各种兵器,刀、剑、枪、斧等,应有尽有,这澶州乃是武林人士聚集之地,兵器最是受欢迎了。

    而且,夏城的兵器,经过了夏锦华的一些改造,大大地提升了兵器锻造技术,使得兵器越发的锋利耐用,一时之间,夏城以兵器闻名,吸引了来自四方的侠客,在短时间之内,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人均gdp不断拔高。

    特别是夏城的唐刀和剑,更是著名,唐刀是百年前唐朝时期兴起的一种兵器,十分受欢迎,夏城出现的剑,也是别具一格,正如司空绝所说,加入了各种时尚元素,美观耐用,而且还有情侣剑、女子剑等套装,由于夏城的剑有着别处无法模仿的别具一格,而且耐用,迅速在澶州蹿红,成了众侠客们趋之若鹜的宝贝,众侠客给它取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夏剑!

    铸剑业带动城中的各行各业都兴盛起来,不少人慕名前去投奔夏城,夏城的城区在不断地扩建之中,人口是越来越多了,房子也越来越多,夏锦华又下令,公租房计划再次修改,将公租房占地提升了两倍有余。

    就这么,夏城靠着坑蒙拐骗,传销一般的洗脑方式,从一个穷逼城市,变成了暴发户,如同穷**丝瞬间成了腰缠万贯的土财主,令雁城眼红不已。

    特别是慕容戈,在司空绝面前,他可是不敢说半句坏话,就怕司空绝再给他一顿皮鞭炒肉片吃,但一回了夏城,特别是接回了他那被洗脑洗得三观不正的师兄,立马将司空绝全家上下十八代鄙视了个干净。

    鄙视完毕,立马火速带着银两,赶到夏城摆渡铁匠铺去下了十把宝剑的订单……

    司空绝订下的七场决斗依旧是如期举行,在两个月之内全部完成。

    雁城众人知道,每次司空绝一要决斗,那肯定是‘摆渡’铁匠铺又有新品上市了……

    决斗完毕,众人意犹未尽,还有大批的人涌向了城主府,要参加面试要和司空绝决斗,夏城趁机又出了一种名叫‘签约侠客’的东西,即武林人士与夏城签约,夏城保证让司空绝出面教导,将他们培养成绝世高手。

    是司空绝要收徒弟了?

    那还不曾离开夏城的武林人士轰动了,司空绝的深浅,那是众人有目共睹的,连胜七场决斗,这实力,足够挑战澶州一些大门派的一派之主了,能成为他的徒弟,那岂不是天大的好事?

    于是,众人再一次闻风而动。

    雁城众又惊呆了,敏锐地闻到了阴谋的味道,进城来一打探,得知了要想成为夏城‘签约侠客’的条件,第一、长相出众,第二、身材高挑,第三、无不良嗜好,第四、无不良黑历史。

    一时之间,诸多的年轻后生们沸腾了,纷纷写好简历涌到了城主府,排队领表参加面试。

    众人的第一反应——又是忽悠去挖运河!

    但这一次不是了,面试内容很规范,自我介绍,兴趣爱好,八百字自我评价,之后便就是对武功路数人品的各种考核,经过了初试复试终试之后,便能成为夏城的‘签约侠客’,接受司空绝的指导。

    雁城看见,这一次选出来的,都是些年轻的后生,而且都是男的,而且个个长得英俊潇洒、耀眼迷人还风流倜傥,也没什么不良前科,都是武林之中出了名的俏郎君,除了打架还个个多才多艺,精通各种琴棋书画。

    雁城众又一次惊呆——这哪里是收徒弟,简直就是收男宠!

    事实证明,夏城领导人的高瞻远瞩,完全不是雁城三兄妹这等俗人能看得清楚的。

    司空绝一口气收了五个徒弟,个个一看那外表都是人中龙凤,司空绝亲自对他们进行魔鬼训练,还真像是有收徒弟的迹象。

    那其中,便有执水教的大弟子和二弟子,那大弟子本身便长得俊美,二弟子绝美比之大弟子,相差无几,他似乎是带了几许欧洲人的血统,有着异域美,以前练功的时候不慎走火入魔了,头发和眉毛都变成了白色,好似得了白化病,一头雪白齐腰银发在人群之中异常耀眼。

    当传出司空绝要收徒弟的消息时,两人果断脱离了那本来便没什么前途的蚂蝗山执水教,各自写了份漂亮的简历,去投奔夏城了,经过了层层选拨,成了城主的‘签约弟子’。

    经过训练之后,几个人‘出师’了,所有来找司空绝挑战的高手,都由这五位‘签约侠客’来替,美曰其名,磨练!

    要决斗的,得提前来预约,然后规定时间,双方到场进行决斗,然后,关门,插锁,收门票……

    雁城众汗颜——果然,又是这一招。

    但众人要找的是司空绝本人决斗,而不是他的‘签约弟子’,找弟子出来搪塞,他们岂能轻易答应。

    雁城众人猜测,那决斗不会有多少人来看的,那五位弟子的本事远远不如司空绝,都是武林后生,谁会来看,别说是收门票了,怕是那庄子早晚要让满怀不平情绪的侠客们给拆了。

    但事实,总是不如他们所料,来看决斗的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多,并且更多,其中大部分都是女的,夏城还是赚了,而且赚得更多……

    雁城众明显感觉自己的观念和思维拍马都追不上夏城了。

    有一次,神棍与雁城三兄妹吐露了天机:“谋士说了,要发展夏城的娱乐业,培养几个‘偶像侠客’,打造澶州第一武打明星,并且邀请文坛大儒,量身定做写几本武侠话本,将来还要推出武侠主题的舞台剧、话剧,兴建大剧场,吸引各方来客,收门票,印写真!”

    夏城的那所谓的‘武打明星’到底是个什么玩意,雁城众人是不懂的,但知道,夏城打造出了五个‘实力派偶像武打明星’爆红全澶州,组成了一个叫做‘五天将’的武侠偶像组合,成了万千武林少女的梦中情人,签个名都能卖钱。

    据说,夏锦华还给‘五天将’都安排了三十二场全澶州巡回决斗演出,一时之间,风头无两,夏城的娱乐业开始萌芽并且迅速成长,为夏城创收不少。

    雁城将这一切全部总结为——忽悠,你继续忽悠,有本事一辈子忽悠!

    这忽悠大众的确不是长久之计,夏城若是想发展,必须转型。

    比如,增加赋税什么的。

    但雁城很快便发现,夏城在短短时间之内,已经什么都有了,娱乐业、餐营业小商品业迅猛发展,特别是铁匠铺日进斗金,钱有是有了;无数的难民和其他地方活不下去的人都奔着发展得有声有色的夏城而去,夏城百姓急剧增多,人也有了;夏城出入的商道,该修的修,该扩的扩,土匪该剿灭的也剿灭干净了,运河也要挖通了,路也通了;

    有人有钱路途通常,而且夏城人口增多,房屋需要量增大,进城的难民们全都被安排去伐木开荒,夺出了不少的耕地,地也有了。

    如今,夏城正到处收购种子,准备老年春种大干一场!

    不知不觉之间,夏城靠着一手臭不要脸的忽悠,已经发家致富了,而雁城,还在原地踏步。

    快过年了,夏城发展得有声有色的,各个行业发展迅猛,势不可挡,城主府在过年之前,颁发了最新的发令。

    发令其中有几条是别家没有的。

    比如,夏城欢迎所有思想健康无不良记录而且勤劳能干的难民和澶州百姓们前来安家,城主府将提供住处工作等。

    比如,城主鼓励生二胎,生两个,赏一头猪,生三个,赏一头牛。

    老夫不得娶少妻,少夫不得娶老妻,女子十七不嫁,父母有罪,所有有才能的人进入夏城,必将得到夏城城主的热情款待……

    一系列的发令,吸引了众多的百姓和有才之人来到了夏城安家。

    那所谓的发令都是夏锦华找寻了许多百度中的资料,整理而出,并且与众多的官员商量的结果。

    抄袭最多的,自然就是勾践灭吴。

    夏锦华觉得,现在的司空绝,还真像是勾践。

    她不指望自己的男人当真是如勾践那般重得天下,只求有能力自保,不再受人掌控。

    如今,夏城的任务,就是发展,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发展商业农业。

    早晚有一天,会靠自己的力量,让别人不敢再轻易侵犯他们。

    很快便要过年了,夏锦华去视差了雁城的运河工地,发现好几处还没有完成,人手不够,怕是过年之前都不能完成了,如此这般,明年雨季之前,恐怕都通不了床。

    夏锦华当机立断,回城,很快,便调拨了一批武林人士去帮助夏城挖那剩下的运河。

    慕容雁不禁问神棍道:“莫不是又被骗来的吧!”

    神棍回曰:“没有啊,城主说了,给他们一批绝版的唐刀,他们就来了。”

    “……”

    有了武林人士的大力支持,终于在年前将那运河给挖出来了,雁城和夏城的运河联通,附近湖泊的水灌了进去,河面很快,水流也比较平稳,总体来说,这条运河十分优质,适合大型商船同行。

    夏城便迫不及待地催促着雁城将那一批矿物交货,雁城那边也积极反应,在过年之前,将所有的货物都陆陆续续地发到了夏城。

    有运河就是好,而且雁城去夏城还是顺水,一日的时间便能运送大量的货物至夏城,沿路也没有土匪打劫,实在是不能再好。

    而且运河还连同了一条名叫‘沧河’的大河,通过雁夏运河,进入沧河,能将雁夏两城的货物运到更远的地方。

    运河沿岸,在靠近县城和陆路的地方修建了几处码头和港口出来,被征地的农民和无家可归的难民们便在这些地方重新安家,有地,而且有港口码头,再怎么也能混口饭吃。

    眼下运河,总算是成了!

    因为运河大成,雁夏两城的领导人还联手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将两城的大商家都请到了一处,商讨了一番两城今后的贸易合作。

    但是最近,夏锦华似乎心情很是不好。

    大过年的,本该是高高兴兴的,她也忙得差不多了,该是休息一下了,可是一回到城主府,正准备休息,便看见阎芳染出来,在傍晚的夕阳之下和雷神一道散步。

    这段时间忙得像陀螺似的,都许久不曾看见阎芳染了,这一看,不得了。

    她肚子又大了!

    上一次,她未婚先孕,在围城之中受伤滑胎,没想到,这么快就有又了!

    雷神笑得眼睛都眯了,道:“来澶州的路上就有了!”

    那肚子起码也得有个四五月了。

    夏锦华掩不住眼中的羡慕嫉妒恨。

    不禁摸摸自己那扁平的肚子,又想起了那个曾经住在她肚子里的小小生命,忽然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思念。

    可是那个小小的生命,却被他们草草地面抛弃在了那无名的小山之中,尽管夏锦华一直记得那个地方,可一直没机会去探望。

    司空绝也明白夏锦华的苦闷,这段时间他也‘啪’得异常勤快,祖传的珍贵染色体恨不得一点不剩,全部给夏锦华兜着。

    但是夏锦华就是没动静,她说了,那可能是压力太大,太忙碌,而导致的。

    如今,事情都上了正轨了,原始资本的累计已经差不多了,夏锦华的商务部也该是清闲下来了。

    司空绝下了强制性命令,不许夏锦华再去管夏城的事情,乖乖地呆在后院里,养身子,生孩子!

    夏锦华虽然是闲不住的人,但为了要个孩子,也只得从了。

    只得整日呆在府里面,偶尔出去走走便回来,然后就是不间断的各种‘啪’。

    争取早日造出个小宝宝来。

    与此同时,司空绝又向夏锦华或明或暗地透露了许多遍——他要给她升职加薪。

    她现在是谋士了,在夏城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一人’,自然就是司空绝,她这个谋士,若是再上,那就是城主了。

    但司空绝早已经被她预备了一个位置,自然便是城主夫人。

    村里他们已经成婚一次,全村人知晓;在京城也成婚一次,全京城人都知晓,如今到了这夏城,可是这城里的人都完全都不知晓他们是夫妻。

    甚至连夏锦华是男是女都不清楚,所以,有必要再举行一次婚礼。

    但夏锦华似乎对婚礼什么的完全不感兴趣,反正都一起睡了这么多年了,老夫老妻的,还要婚礼作甚,就这么过,也是挺好的。

    不过,她对于升职加薪,还是有些兴趣的,当下便写了升职申请表。

    于是,夏锦华很快就升值,成了夏城的副城主。

    司空绝为她预备的城主夫人一职一直空缺。

    过年的前一天,司空绝带着夏锦华上街去转了转。

    现在的夏城,在他们夫妻俩的努力之下,已经完全成了另外的一番景象。

    处处都在兴修新房子,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异常,如今正是过年,人人面上都带着暖暖的笑意。

    吉祥酒楼依旧是这城中开得最好的店,店中最近又上了几道新的菜式,自然是夏锦华带来的。

    她从京城带来的小龙虾又长成了一窝,由于没有天敌,长得异常肥嫩,味道好极了,如今成了吉祥酒楼的招牌菜。

    两人在吉祥酒楼吃了顿饭,夏锦华都好久没这么悠闲地吃饭了,夫妻两对视一眼,在对方眼中都看到了疲惫,但是看见那窗外城池之中的一派繁华,觉得,在累也是值得的。

    这里就是他们的王国,他们将来的力量,看着它一点点地壮大,所有一切都值得了。

    两人吃了饭,一前一后地从酒楼里出来,迎面便看见对面的墙上贴了几张大海报,原来是他们捧红的‘五天将’之中的某位当红小生最近要以琴会友,召开一场音乐会,城中都传遍了,正等着看。

    不知道又是五天将之中的谁,出门逛街被逮住了,一大群少女闻风而动,尖叫着追了过去,引动一大批人围观,差点造成交通拥堵。

    司空绝的目光不禁在那群少女身上停留了一番,见那些女子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忽然便也想起了当年的夏锦华,也是这个稚嫩的年纪。

    可是一回头,看见如今的夏锦华,自从到了夏城,便一直忙东忙西,实在是没时间没精力置办衣裳,一直从他的衣橱里面随便掏衣裳来穿,如今正穿着他的袍子,虽然她身材高挑,但毕竟不是男子,那衣裳多少还是有些大了,穿在身上显得空荡荡的。

    那头发,只是简单地用了发带一竖,成了个马尾,便就了事了。

    浑身上下,看不到半点女人该有的模样,没有擦脂抹粉,没有珍宝首饰,更没有香气扑鼻,只是一个毫无女人味的男人婆。

    记忆之中的夏锦华,可是很在意外表的,而且很会保养,日日都要做面膜,早起还要化妆打扮,身上穿得也是讲究,整日都是美美水水的一个人物,可是如今,为了帮他收拾这夏城的烂摊子,她的钻石戒指和鸽子蛋都长灰了,更是许久不曾见她穿女装了。

    忽然,司空绝鼻子一酸,捏住了夏锦华的收,她正东张西望,瞧着那远处的盛景,原来是冷清沧和他师弟出现了,这对黑白双煞最近可是红透半边天了。

    耳边传来司空绝软软的一声唤:“娘子——”

    夏锦华抬头,见司空绝正笑着看着他,她疑惑了:“怎么了?”

    司空绝摇摇头,笑着,道:“没事,过年了,为夫给你扯几匹新布,做几身新衣裳,再打几套首饰头面吧!”

    夏锦华笑了:“好好好,咱们顺便去考察考察城中的裁缝店妆品店如何。”

    便兴致勃勃地拉着司空绝走入了拥挤的人群之中。

    司空绝看那激动的人儿,心中一酸,夏锦华嫁给他,不知道是拣着便宜了,还是摊上麻烦了,没几天的好日子过便罢了,还要跟个男人似的操劳,司空绝觉得自己实在是对不住她了。

    握着那软软的,有些粗糙的小手,司空绝的眼忽然有一息的湿润。

    此生,绝不负你!

    司空绝今日不谈生意,不谈正事,只是拉着夏锦华去买东西,唤了几个绿军跟着,只要是夏锦华看上的东西,都买了。

    布匹、妆品首饰,司空绝亲自把关挑选,一样一样的过目,一丝不苟,半日时间便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府的时候,一大群人,人手一口袋。可是回府之后,夏锦华一件都没用,就随便放着堆着,说是太麻烦了。

    她现在习惯了每天一起床,洗个面,梳个马尾,再随便捡一件司空绝的衣裳来穿着就能出门的简单生活,若是再像以前那般,她起床之后,还得梳妆打扮,认真地挑选首饰头面和衣裳,耳环发簪,样样都得走心,实在是太麻烦了,不如现在这般清爽舒适。

    司空绝着急了,他可不想自己的夫人一直这般下去,夫人就该是美美的一个人,都是自己拉她上了贼船啊!

    但眼看着夏锦华是越来越不在意外形了,也不爱打扮了,日日素面朝天,司空绝虽然觉得夫人这般也是挺不错,但他还是希望夏锦华能有个女人该有的模样,若是能乖巧地穿上女装,以城主夫人的身份接受城中百姓的注目礼,那才是最好的。

    以前她可是喜欢她的鸽子蛋了,时常拿出来戴着,但现在都不乐意把玩了。

    司空绝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一定想个办法让夏锦华恢复以前那美丽自信的京城贵妇模样。

    但夏锦华就是不认账,任凭他劝说也无效,直到元宵节前后的有一天,苗城的城主带着小姐过来要求联姻……

    ------题外话------

    有错别字,明天修改,嗷嗷嗷,累死了,碎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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