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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三升的心诡异地跳着,她没有认错的,就是那个人,何况他身边还有阎茗!

    关于阎茗的身世,司空绝也曾经对自己说起过,他是当今镇南王嫡出的小儿子,镇南王是当今皇帝的亲叔叔,阎茗自小很受宠爱,但却不能继承父亲的王位,封了郡王,是司空绝的表弟。

    夏锦华曾经远远地见过一眼,但是一时间没有想起来,还是司空绝给提醒的。

    站在阎茗身边的那个,便就是夏锦华那卖菊花的舅舅,当今新皇阎璃!

    当初众皇子争夺皇位如火如荼,朝中也是拉帮结派,夏锦华的外祖母益阳公主连同驸马一脉是支持当时的三皇子继位,而阎茗的父亲镇南王却是支持太子,两方斗得如火如荼,最终,太子成功继位,镇南王自然是得到了重用,可是宜阳公主连同驸马整个世家都成了皇位争斗的牺牲品,被满门抄斩了,驸马手中的兵权也落入了新皇的手中。

    夏锦华也只是远远地见过一眼阎璃,毕竟他是皇帝,夏锦华记忆深刻。

    不会认错的,就是他!

    可是他为何会出现在此地?

    来看番瓜?

    他是皇帝,就算是再喜欢吃这番瓜,也不可能亲自前来?

    他是来看自己这落难的外甥女?

    要是他对自己这外甥女有半分的亲情,当初安定侯入宫请旨废除夏锦华之母封号,将她们逐出宗族流放南方的时候,他定会出手,可是他没有,顺了安定侯的意思,将夏锦华这娇弱的小姐和重病之中的母亲一同流放南方不毛之地。

    流放,等同于让她们死!

    他肯定不是为了夏锦华而来的,那么,他能来此的唯一目的便就是司空绝了。

    那阎茗终究还是泄露了司空绝的下落了!

    如今武安国和苍洱国的关系还算是好,若那阎璃是来——

    柳三升从未有过如此的焦虑和恐慌,皇权大于天,在帝王眼中,任何人命都是草芥,一句话便可以令他们万劫不复,何况,曾经司空绝和阎璃的关系并不是十分好。

    武安国太子登基,司空绝落败的时候,不见他伸出任何援手,基本断定,他是站在武安国新皇那一边的。

    无论如何,来者不善!

    吉祥酒楼之中,阎茗也看见了柳三升,又看看那白日也生意兴隆的妓院,顿时大怒:“岂有此理,一个女子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出入妓院,实在是大逆不道,不知廉耻!”

    阎璃一挑眉,“那人是?”

    “她就是夏锦华啊,我与皇兄说过的,表哥现在就是和她在一起,这个女子,怎么可以如此?”

    阎璃倒是好奇了,先前回京的时候,阎茗便有意无意地提到夏锦华,似乎是想为夏锦华求情,准她回京。

    但是只字不提司空绝,直到一次阎茗送了些米酒进宫去请阎璃吃米酒,他们平素关系便是好了,尽管百忙之中,阎璃还是和这位小堂弟一叙,只是没想到,那阎茗喝醉了,便将那司空绝的事情说漏嘴了。

    在阎璃的再三追问之下,阎茗最终还是说了司空绝的事情,这才有了现在的事情。

    此时,那阎璃勾了勾唇,“没想到他们竟然走到一起了,倒是有趣啊,我真是越发的想知道,绝弟如今生活如何了。”

    阎茗也收敛了方才的怒气,关心着司空绝,道:“皇兄,表哥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在这乡下老老实实地种田,兴许现在都成亲生子了,世上就当是没有司空绝这个人,我们还是不要去打扰他算了——”

    阎璃却拍拍阎茗的肩膀,笑道:“如何能不见见,身为兄长,关心关心远方表亲也是应该的。”

    但阎茗知道,阎璃从心底不喜司空绝,他是来看他笑话的,甚至是——

    他不敢想象,真想扇自己一巴掌,当初不该泄露了司空绝的行踪,想当初,司空绝对自己起杀心,也是应该的。

    柳三升忧心忡忡,让王宏加快了速度,很快便到了萝村,此时还是下午,阳光太过于猛烈,田地里都没人,作坊里面也是午休的时间,司空绝正在家中筹划着招人的事情,便看见柳三升的马车急匆匆地停在了门口,他高兴地迎了出去,向那马车伸出了臂膀去,一双凝脂般的手便伸了出来,轻轻地搭在他的手臂之上。

    柳三升从马车之中出来,司空绝直接将她的腰一抱,便将她给轻松地抱了下来,“今日怎么回来得这么早,没去街上逛逛吗?可曾吃过了午饭?”

    柳三升一路之上忧心忡忡,此时看见司空绝,不禁鼻子一酸,往他怀中扑去。

    “夫君——”

    司空绝脸色一变,忙问道:“怎么了?”

    柳三升不曾说话,只是将他带着入了房中,关了门,直到没有外人,她才道:“绝哥,今日,我在城里看见了几个人。”

    “谁?”司空绝心疼,擦擦了她面上的泪。

    “阎茗,和阎璃。”

    司空绝的面色也是瞬息万变,方才还存在于脸上的柔情一去不复返,变得冷肃且沉重,他自然也是知道阎璃会出现在此的可能。

    “绝哥,你快逃吧,他来了,饶不过你的。”柳三升忙道。

    司空绝冷笑一声,将柳三升给搂入了怀中,“他已经来了,我注定了逃不了了。”

    是啊,他都已经来了,定是会提前派人来调查的,确认了此人便是司空绝,他才会远道而来。

    曾经司空绝也是不看好那身为太子的阎璃的,因为治国的方式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现在,他是君,他是庶民,他掌握着他的生死!

    柳三升静静地伏在他怀中,未曾说话。

    她有预感,他们平静的日子或许到头了。

    她紧紧地抱着他,似乎是怕他就这样,一去不回,永远消失。

    “绝哥,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定要想个法子。”柳三升迫使了自己平静下来。

    司空绝也深呼吸了一口,将柳三升松开了,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道:“娘子想多了,他若是真的忌惮于我,要我死,我现在岂有命在?毕竟我们还是远亲,若是我对他没有任何威胁,他是不会动我们的。”

    “君王之心,哪里是这么容易就能揣测的?”

    司空绝笑笑,摸摸她的头发,“他是君王,当为社稷着想,他怕的是有人坏他社稷,但是对一个只想专心赚钱养活夫人孩子的普通男人,他又怎会放在心上?”

    “可是——”柳三升还是担心。

    “不用担心,他忌惮的是一条毫无顾忌又心狠手辣的食人狼,而不是一条吃屎还知道省一半回家给老婆的苟活之犬。”

    柳三升听这话也觉得有道理,在那些统治者眼中,曾经手握兵权的司空绝是一条吃人的狼,可怕的狼,但现在的司空绝,每天做忙着做生意艰难地养活老婆和一大家子人,无权无势,甚至做起了他们眼中那低贱的商人,的确就像是条吃屎的狗,而且,他还有家,有爱人,就算是为了家和爱人,他也不会铤而走险与统治者作对。

    但反应过来,柳三升立即大怒:“你说谁是狗呢!要吃屎你自己吃去!”

    这司空绝太坏了!

    司空绝放声大笑,将柳三升给紧搂入怀中!

    柳三升想想也是这个道理,新皇登基不久,四海升平,不是那暴虐之人,而且,一个没有野心的司空绝,于他无害,或许是自己想多了。

    两人在房中又说了一会话,柳三升的肚子便‘咕’一声叫了出来,司空绝将她的小手捏在掌中,道:“娘子不用担心,这外头的事情自有为夫去忙,你也饿了,我让冬奴给你热热饭菜去。”

    她才擦擦眼泪,拉住了司空绝的衣袖,颇为不好意思地道:“今天,我顺便去孟妈妈那里了?”

    “又给他们送什么情趣内衣的小样了?”司空绝饶有兴致地道。

    柳三升害羞地搅着他的衣角:“不是,是上一次给孟妈妈的小样做出来,让我去拿两套回来。”她顿了顿,抬眼害羞地看着眼前那属于自己的伟岸男人:“晚上,我穿给你看。”

    ……

    作坊里面的日子平静得像流水般的飞逝,过得很快,或许是因为太过于幸福了。

    第二日一大早,村头便来了好多人,首先看见的是衙门的衙役,一个个都是长身挺立,武艺不凡,衣服熟悉,脸蛋却是陌生,那县衙的衙役柳三升还是认识的,但那其中无一是自己认识的,定不是县衙的衙役。

    那冷面衙役足足有上百人,面无表情地拥着一辆马车进了村来,那一辆小马车在其中显得别样的精致和金贵,因为那马车之中的人,身份太过于金贵。

    柳三升远远地便看见了,内心那是紧张万分,那可是皇帝,那苍洱国所有人的生死都掌握在他手中。

    而此时,司空绝正在田地里面,挑着粪,正在指导村民们按照柳三升的法子种白萝卜。

    他一身的泥泞,灰头土脸的,带了一个草帽,显得农民味道十足,就连那异常英俊的脸也在那气质之下,被湮灭得有些平淡,仿佛只是一个普通农夫。

    俗话说面由心生,曾经得司空绝嗜杀阴暗,面上有一种不怒自威令人慑服的威势,但现在的司空绝,只是一个普通人,曾经那面目可憎已经一去不复返,现在他平易近人,待人平和,柳三升每年都要在村里鼓捣一个‘萝村年度十佳好丈夫评选’,去年便是他当选第一!

    他眉头皱皱,并未表现出其他的东西来,只是将粪桶给放了,对旁人嘱咐道:“有贵人来了,你们走远一些。”

    众人不知道那贵人是何人,但南极北极似乎已经猜到了什么,不由得心一紧,“头儿——”

    “不用担心,你们退下。”

    南极北极也只得退下了,司空绝一人迎了上去。

    那一队人之中,也有真的衙役,纷纷遣散了众人:“都退下,钦差大人在此,不得喧哗!”

    原来是钦差大人,众人都远远地退开了,见那一行人,行到了司空绝的前面,为首之人一声冷喝:“停车!”

    马车说停便停,那马可是非同寻常的,众人分开了道路,见那马车之中走下来了两个男子,在众多武艺高强侍卫的保护之下缓缓走来。

    司空绝连看也没看,“草民柳成田参加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说罢,猛然跪下,甚至旁人都听见了他那膝盖骨撞击地面发出的铿锵之声,他将头伏低了,直将额头堕入了灰尘之中,以这个屈辱的姿势拜见曾经与自己平起平坐的表兄。

    那走来的两人正是阎璃和阎茗,阎茗看见司空绝这般,神色一动,张张嘴,但目光触及一边的阎璃,还是明智地选择了闭嘴,他也知道,他们曾经是兄弟,可以一个桌子吃酒,但是现在不同了,一个是君,一个是草芥。

    阎璃嘴唇一勾勾,琥珀色的眼眸之中带着异彩纷呈,分明有一种满足,一种将那曾经瞧不起自己的人踩在脚下的满足之感。

    曾经,两国皇子都在争夺皇位,司空绝却不支持太子阎璃,而是支持另外一个主张以武力治天下的三皇子。

    但两人也没时常见面,关系不是很好,但也不是十分恶,终究是没好感的。

    但司空绝也知道,当初自己秘密逃亡苍洱国想求庇护,却偏偏走漏了消息,想必这位君王在这其中出力不少……

    阎璃的目光只是在司空绝面上一阵晃动,便转向了那一边田地之中,看那百亩的番瓜地,由衷地赞叹了一声:“原来番瓜便是如此这般长出来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看见番瓜地的模样,兴致勃勃地便摇着玉扇去了番瓜地之中看,似乎未曾看见那跪在地上的司空绝。

    阎茗看看司空绝,再看看阎璃,也知道那其中的奥妙,也选择了不说话。

    旁人在远处便看见司空绝一个人跪在那大路之上,伏低了身子,显示出一个极端屈辱的姿势来,一动不动。

    此时还是夏日,那阳光不知道是有灼烈,全数落在了司空绝的身上,炙烤得他浑身汗湿如雨下,却不敢动分毫。

    阎茗和阎璃,则是去看了那番瓜,阎茗不时地回头看看司空绝,眼中写满了担忧,可是他知道,阎璃是在故意踩他,为曾经司空绝对他的低看报仇!

    此时若是敢劝,反而是害了他。

    他现在不过只是一个普通人,而阎璃是君,君王一怒,要取一个庶民的命那是何等的容易!

    阎茗不动神色,旁边有田地里的管事来招呼阎璃等一行人,他不认识阎璃等人,但却是认识那县衙衙差的,一听说这是钦差大人,怎能不敢殷勤!

    可是又担忧地看看那地上跪着的司空绝,心中想着自家老板怎么会惹恼了钦差大臣,被罚着都不敢起来。

    远处的宅子之中,柳三升正看着那一幕,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眼见着司空绝独自受着烈火炙烤,她心中怎能不心疼!

    当下便去地窖之中,打开了自家那简易的冰箱,拿出了几瓶子冷冻的薄荷水,便撑了太阳伞出了门去。

    那另一边,阎璃看完了番瓜地,又看见那旁边的几亩菜地,其中有些蔬菜却是未曾见过的,他用那玉扇一指,问那管事的,“那些都是什么?”

    管事的答道:“那都是夫人从番邦买的种子做出来的,您瞧,那红红的,是番邦的茄子,叫番茄,那绿绿的,叫四季豆,那红红的小果子是草莓,可是金贵了,夫人种了好久才种出来的,自己都是舍不得吃的。”

    又指着那远处一处绿油油的菜地,道:“那都是夫人种的花生,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地收了,今儿个日头太烈,人得下午才能出来收。”

    阎璃面现奇异,将那花生提起一株来,果真是见那泥泞的根须之上,长了大大小小的花生,已经长得饱满了,他惊异:“想不到花生竟然是这样长出来的。”

    他还以为花生是如瓜子般的长在枝头……

    阎茗也是大开眼界,花生是皇室贡品,平日他这郡王也能吃到一些,但也未曾见过长在地里的花生。

    见钦差大人欢喜了,那管事的胆子也大了好多,道:“咱们夫人可是生了一双妙手,那些番邦来的种子她都能种出来,前年和去年种出来的番瓜,送上京城去给皇上吃了,皇上都说好呢,今年,这番瓜都早早地预定好了,今年老爷和夫人说了,还要送花生进京去,花生都已经晒着了,就等着钦差大人您来呢,等到明天,香蕉林长出来了,就送香蕉。”

    管事的以为阎璃一行人是皇上派来看番瓜的,忙喋喋不休地介绍着这农场的其他作物。

    阎璃不动声色,看那田间之中,长了许多自己不认识的菜蔬,“这么说,你们农庄,就全是靠卖番邦之物赚钱?”

    “是啊是啊,咱们农场里头,现在卖得最好的,产量最大的就是番瓜和萝卜了,其他的都不成规模,等明后年,很多东西也能大批量生产了。”

    “但为何这么多的地,不全部种上番瓜?这地少说也有三四百亩吧,若是全部种上番瓜,赚的不是更多?”阎璃看着那旱地,番瓜地虽然多,但也只有四分之一左右,其余的都是菜,苞米和红薯,红薯尤其特别多,苞米都是穿插地种在红薯地里面。

    管事的‘嘿嘿’一笑:“客官,这是夫人吩咐的,夫人说了,番瓜虽好,但不能管饱,得多种粮食,粮食才是最可靠的,那红薯是好东西,人能吃,牲口能吃,叶子藤子也能喂猪,浑身都是宝,多种红薯,保证我们一个村的人畜不愁吃喝!”

    阎璃挑挑眉,也想明了那其中的道理,竟然对那管事口中的夫人有些微微的兴趣。

    “你家老爷夫人又在何处?”阎茗替阎璃问了。

    管事地道:“夫人在家呢,老爷嘛——”

    他看向了那边,已经跪了许久的司空绝,他依旧是伏着身子,由周围数个大内高手改扮的侍卫看守着,若是他动一丝毫,那大内高手手中的长刀便极有可能当场便砍下去。

    阎茗观察着阎璃的神色,小心翼翼地道:“不如我们叫他派人去切几个番瓜来吃吃吧,我有些口渴了。”

    阎璃不动声色,摇着玉扇走向了司空绝,众多的高手也将田间地头的管事给隔开了。

    众人却在此时看见一顶油伞袅袅地飘过了几个田坎,几条小道,向司空绝走去,油伞半遮面,只露出伞下之人的半张面来,只看见她着着素色的襦裙,行走匆匆,很快便到了司空绝的近前,才露出了那伞下娇俏的人脸,正是柳三升。

    那众多的侍卫并未管她,任由她走到了司空绝的身边。

    司空绝终于才将脑袋抬起了,额头之上全是汗水,有些微微的恼意:“你怎么出来了!”

    柳三升还未张口,司空绝见那远处走来的几人,忙将柳三升的腿抱抱:“跪下。”

    柳三升顺从地弯下了自己那尊贵的腿,也如司空绝那般的地朝阎璃等人跪着,司空绝身为男子,曾经与皇位只差一步之遥的人尚且能受这屈辱,她为何不能?

    跪罢,心中叹了一口气,皇权大于天啊,怪不得人们消减了脑袋也要坐上那位置,就是为了享受这一刻那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被自己踩在脚下的荣耀啊!

    两人跪着,司空绝不说半句话,将柳三升的脑袋给压着,伏在了地上,可是他却用手将她的额头垫住了,怕她的头被磕伤了。

    阎璃一行人这才慢慢地来了,柳三升只看见一双皂色锦绣云纹锦靴停在自己不远处,便不曾动了,似乎还能听见低低地笑声。

    他正在看他们的笑话。

    终于,那皂色的靴子这才动了两动,上前两步,似乎是惊讶无比:“看我可是多粗心的人,竟然忘了绝弟还在此处。”

    那口气,还真像是这么一回事,忙道:“绝弟,你便起来吧,我们本是血脉至亲,如何能这般见外。”

    说罢,还亲自将司空绝给扶了起来。

    司空绝才低低地道了一声:“多谢皇上。”

    他站了起来,将头低下了,不敢直视天颜,恭顺无比的模样,还不忘将柳三升给扶起了,两人搀扶着,恭敬地站在阎璃的面前。

    阎茗看看柳三升,张张嘴,似乎是想说什么不满意的话来,但现在这情景,也不敢说那些话。

    阎璃状若多少年未见的兄弟,欢喜地与司空绝道:“绝弟,几年不见了,前些日子还听说你已死了,只是没想到啊,你竟然在这山水之间,活得悠闲自在,若是你那登基的兄长知道,该是如何激动。”

    柳三升心一紧,却听见司空绝道:“皇上,司空绝已死,我名柳成田,不过这萝村之中,一个小小的种田的,如狗一般卑微而活,如何能与那高高在上的贵人扯上关系,往皇上不要折煞草民。”

    阎璃一愣,那琥珀色的眸子之中闪耀着任何人都看不懂的暗芒,司空绝其人,他了解颇多,那分明就是宁受死也不愿受辱之人,如今,竟然将自己比作低贱犬类?

    他看他如今的打扮,一身粗布麻衣,沾满了泥土,蓬头垢面,似乎是挑过大粪,身上一股刺鼻的臭味。

    与之前那个金帛铠甲、意气风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武安国七皇子相比,他当真是狗,不,连狗都不如!就如那五谷轮回之地的蛆虫,任何人都可以践踏!

    阎璃微眯了眸子,有些看不懂这个人了,才三年的时间而已,他怎么能变化如此之大?

    探子来报,他这三年的时间之内,也确实是老实得很,每日只是在村中种田,唯一出过一次宁山县,便是去寻番邦商人收买农种。

    而且,他还娶了妻室,开了作坊,看表面似乎是真的要在这小小的乡野之中安家了。

    不,不可能!

    身居高位的人才知道那种感觉,如此的司空绝分明就是从云端跌落,凭他的手段,他怎么可能不奋力一搏,哪怕是抓住任何机会,他也定会想方设法地夺回武安国的皇位。

    可是这一年,密探汇报,他所有的手段都用到了赚钱之上,守着这百亩地产和作坊做起了老实的商人!

    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子,怎么可能甘心做一个低贱如狗蝇的商人!

    阎璃的心思柳三升不懂的,马上便听见阎璃似乎是好奇了,“绝弟,这位是何人,怎么不介绍来与我认识认识。”

    司空绝拉拉柳三升的衣袖,低声道:“柳氏,还不拜见皇上。”

    柳三升似乎是被吓住了一般,忙行礼:“民妇柳氏拜见皇上。”

    说罢,便未曾言语,做个本分的妇人,司空绝忙道:“这是内子柳氏,祖籍是京城人氏,早已经被逐出了宗籍,除了姓名,流放此地,与柳家做了女儿,又救了我,我与她曾经见过,如今已经结为夫妇。”

    阎璃自然是知道的,他早将这一处的事情都查清楚了,知晓眼前这人便就是夏锦华,安定侯的嫡长女,也是自己的表侄女,当初,其父一本奏折递上,告了夏锦华之母一个通奸之罪,更言夏锦华非他所生,此等妻室偷情的事情本不该宣扬的,但安定侯却将此事告上了金銮殿,言说锦华之母是一品诰命夫人,该是由皇帝定夺,但阎璃知道,他那是要昭告天下,与益阳公主一家断绝所有的关系,不惜自毁门楣,将脑袋之上的绿帽戴得轰轰烈烈人尽皆知。

    阎璃自然是也是应允了,一道圣旨,夏锦华与其母被流放出京城,本来是毫无出头之日了,没想到,夏锦华竟然种出了番瓜,还赚了一处好家业。

    倒算是个传奇。

    不过阎璃关系的,却是一个落魄皇子,和一个落魄千金,他们在一起,会不会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可是这南方贫穷,人丁稀少经济落后,司空绝若是在这里起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是想从商,走钱家那般的路子,那更是不可能的,简直天方夜谭!

    阎璃眼中的光芒晦涩不明,却听柳三升怯怯地道:“夫君,有贵客临门,我们怎能让贵客一直站在这路边。”

    司空绝才醒悟罢了,道:“天热日烈,恐皇上龙体有恙,还请皇上移驾寒舍。”

    “甚好,甚好。”阎璃也答应了,移步往前走去,柳三升忙与司空绝在后,自始至终,她都没抬头看那阎璃一眼,额头之上已经全是汗水。

    阎璃故意走在了司空绝的身边,道:“绝弟,不必如此见外,我在外微服,身份也不便暴露,那二字便不要提起。”

    司空绝一口回道:“是,老爷。”

    阎璃并未生气,只是笑了一笑,摇着扇子便由着司空绝带路去他们的宅子里面。

    那宅子也不是太大,住的只有柳二柳三和柳三升夫妻连同苏鸾凤和四个奴婢,另外还有几个房子还没有盖好的长工。

    “冬奴,有贵客来了,上冰镇番瓜和薄荷水,另外再端一些水果上来。”入了宅子,柳三升便吩咐道。

    阎璃阎茗领着上百高手入了宅子里面,瞬间将宅子个个角落占领,排除一切危险因素,阎璃抬头看那宅子,不算大气,一般地主的规格而已。

    不禁有些嘲讽的意味了——那司空绝一直住在这里?

    他曾经的府邸可是数十里之阔啊!

    一个娇俏的小丫头出来应了一声,见着那百人,吓了一遭,忙问道:“夫人,这么多官差,怕是我们家里的水果和薄荷水不够了。”

    阎璃道:“只备我们两人的便行了。”

    柳三升也吩咐了下去:“另外再上些水煮花生、凤爪和烤鸭来,两位贵人要和老爷谈生意。”

    司空绝引着阎璃阎茗并大内高手等数十人,入了客厅之中,那客厅之中,阎璃见那是一间十分简单的客厅,首先便看见一个花盆,盆中养着盆栽,修建的人技术也不太好,长得凌凌乱乱,远远不及宫中的御用花匠修建出来的好看。

    那客厅之中除了那一盘盆栽,便就是几台怪异的椅子了,那椅子着实是怪异,在场的就算是皇帝也从未见识过,像个椅子,可是没有扶手,还用了绸缎包裹着。

    司空绝见众人对那沙发迟疑着,忙道:“此乃我与夫人闲暇之中设计出来的椅子,里面装了弹簧,有弹力,且还装了棉花等物,松软舒适,比一般的梨花木椅可是舒服多了。”

    阎璃坐下,觉得尊臀下面柔软非常,轻轻一使劲儿,还有弹力,飘飘然十分舒服,他往那后面一趟,后背靠在沙发座椅之上,真是舒服!

    阎茗也坐了下来,也觉得那弹簧椅子舒服极了,想不到弹簧还有这种妙用!

    两人坐下了,其余的十几个人便如泥塑木雕似地站在身后,门外也有不少,那阵势,实在是大,这客厅之中气氛十分压抑。

    自司空绝进来,一股子农家肥的怪味便也进来了,司空绝忙道:“草民方才在田中耕作过,难免有味道,为免怠慢贵客,不如我与夫人先去梳洗一番再来。”

    虽然说这般不合礼数,但是那两夫妻,一个挑了大粪刚回来,一个陪着跪了半天,浑身汗臭,实在是不宜待客。

    阎璃便准了,司空绝才带着柳三升出去了,两人出去之后也没说半句话,直往浴室去了,匆匆梳洗,还要去见阎璃等人,柳三升浑身的汗水,一半是热的,一半是吓的,虽然外面装作是害怕,内心里冷静,但怎能不紧张。

    两夫妻去梳洗的时候,阎璃也开始打量那客厅的布置,见除了几个弹簧沙发之外,还有两个梨花木茶几。

    一阵风从外面吹来,吹得那窗户之上挂着的窗帘摇来晃去,这个时代,布艺还不是十分发达,窗帘这种东西平民很少能用得起,此时见那挂着的窗帘,阎璃还是有些诧异的,看来那司空绝还是很懂得享受的。

    他看见,那窗帘吹开之后,便看见了窗户,不由得脸色一变——那窗帘之上蒙着一层透明的屏障,定睛一看,竟然是玻璃!

    玻璃,那可是贵重之物,司空绝竟然用来蒙窗户,土豪!

    阎璃心中千回百转,不知道是作何感想。

    突觉那弹簧座椅上下起伏,原来是阎茗正上上下下地晃动着身子,试那弹簧的弹性,正玩得高兴。

    阎璃冷冷地一眼看过去,他立马安稳了。

    马上,便有动作麻利的冬奴秋奴等几个丫鬟袅袅而来,手中的托盘放着几样物事,一一放在了那茶几上,呈在了阎璃和阎茗的面前,分别是一碟去皮切好的冰镇西瓜,一碟水煮花生,一碟凤爪,一碟片好的五香烤鸭,一串成熟香蕉,另外还有一碟草莓,另外还有丫头上了两块切好的奶油蛋糕,两碗酸奶,还有一大瓶薄荷水,端上来几个小杯子倒出来吃,另外用了一个小碗,装了一把竹签,吃瓜果之用。

    阎璃没注意那吃食,倒先是注意到了那装吃食的器皿,竟然也是玻璃,呈完全透亮,几样五颜六色地物事装在其中显得玲珑剔透美轮美奂,令人食指大动。

    阎茗早已经蠢蠢欲动了,一个眼色递给了旁边的高手,便有人抽出了银针来,试那吃食,另外还有人先试吃。

    旁人试吃之时,阎璃看着那精致的玻璃碗碟,道:“你家主人果真是财大气粗,竟然连装吃食都是这上等的玻璃。”

    那怕是一般的富豪人家都享受不起,也只有那京中公卿,甚至是皇宫才有这般的财气。

    谁料冬奴笑道:“这位老板您有所不知了,这些东西跟那些宝石是一样的,但是用我家老爷改进的方法在自家的砖窑里面自己烧,烧出来的质量好,而且成本也低。”

    “你们还有砖窑?”阎璃倒是来了兴趣了。

    冬奴只当他是普通的商人,如实以答:“有一个,老爷买下来的,只是规模不大,就烧一些供自家用玻璃和瓷器,不烧别的。”

    秋奴已经去倒了两杯薄荷水出来,经过试吃之后,阎璃才放心地喝了一口,又将那小巧的玻璃杯放在手中把玩着,“那砖窑既然能制出这么好的玻璃来,为何不见扩大规模,做更多的玻璃来,岂不是赚翻了?”

    冬奴摇头道:“我家老爷的生意可是繁忙了,村子里头两个作坊要管,几百亩的田地要管,还有一个养猪羊的养殖场要管,实在是分身乏术了。”

    阎璃挑挑眉,似乎是不可置信,慢条斯理地用牙签戳了一个草莓来,慢慢地放入口中,那红唇配合上草莓,再加上那绝色的容颜,真是能令任何一个女性着迷,包括,在场伺候的冬奴和秋奴,也不禁痴迷。

    阎璃吃了一个草莓,顿觉口中生津,不禁又吃了一个,阎茗早已经吃开了:“好吃好吃,这叫什么东西,真是好吃!”

    冬奴道:“那是草莓,是老爷从番邦商人那里买来的,可是好吃了。”

    阎璃只是浅尝辄止,但阎茗却是根本停不下来,吃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凤爪,又吃了草莓番茄,又吃了秋奴剥好递过来的香蕉,再吃几口酸奶,可是不亦乐乎。

    正吃得开心,脚下一物突然窜出,跳上了茶几便对着阎茗一顿张牙舞爪。

    众人见那跳出来的东西正是一只肥硕无比的大老鼠,正叉腰做骂街状——小婊砸,又是你!

    “白穹,是你啊!”阎茗大喜,将那大老鼠给抓进了怀中。

    那自然是三狗子了,他还是个精壮苗条的小嫩鼠的时候名叫白穹,但是时光不等人啊,它早已经长成了浑身五花膘的三狗子了!

    阎璃看见那窜出来的三狗子,也是吓了一遭,司空绝的身边,是该有这么一个老鼠的,那是海外异鼠,据说通人性,能活百年以上,只认睁眼之后看见的第一个人,而且能闻奇音,能辨奇味,是居家旅行防刺杀放毒害必备灵鼠。

    是司空绝十岁的时候,武安国先皇送的,当初第一次见着这老鼠的时候,可是将阎璃给羡慕坏了……

    此时再见到三狗子,已经完全不是当初那精明苗条的模样了,简直肥跟猪似的!

    阎茗风卷残云般的吃那些吃食,三狗子也跟着他争抢,阎璃自是不会去和一头畜生争抢,便起身,在那客厅之中到处走着,马上便看见了桌子之上,一个巧夺天工的圆球,他上前,拨弄着那圆球,看见上面是奇怪的花纹,拨来拨去,看见那其中一处的花纹,很像是中原的地图。

    顿时,他来了兴致了:“这是什么?”

    阎茗pp下面的沙发君:我感觉我被人惦记上了!

    茶几上的玻璃杯君:那个人一直色眯眯地盯着我。

    窗户上的玻璃君:我也觉得浑身发毛。

    书桌上的地球仪君:雅蠛蝶,别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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