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的春,时而风和日丽,春光明媚,时而冷风习习,单衣生寒。

    “媚娘!媚娘!”赵雅芳提着宫裙,在庭院之中追逐着。

    “公主小心。”一群宫人追在赵雅芳的身后,生怕赵雅芳摔着。

    雪媚娘到了暖春,似乎变得活跃起来,除了吃喝拉撒还爱四处乱窜,显然是到了求偶交配的季节。这只大肥猫,如今是嘉和苑的宠儿,除了赵雅芳,就属它最大了。一干奴才,都是它的铲屎官,宫女们都是它的梳毛女。

    “喵呜!”雪媚娘臃肿的身子却不缺灵动,一跃便翻过了墙,跑到了景明宫之中。

    赵雅芳气得直跺脚,咬着银牙道:“这该死的媚娘,这些日子真是太顽皮了,小菡,走。跟我去景明宫。”

    “公主去不得啊,二皇子最不喜人打扰了。”

    赵雅芳黛眉一皱,嗔怒道:“难不成还不让我找媚娘了?”

    回宫将近两个月了,除了刚回宫的那日,圣上带了太医来询问了病情,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赵雅芳也没太多言语,终日在嘉和苑日逗猫作乐,倒也不失乐趣。

    林岚之前将雪媚娘送给赵雅芳,也是这个原因,注意力转移到喜爱的事物上,自然能忘记心中的愁闷。

    她带着两个宫女悄悄进入到景明宫之中,找寻着雪媚娘的踪迹。

    “媚娘?”

    “媚娘……”

    赵雅芳小手轻掩着嘴,呼唤着。

    “你是在找这个小家伙吗?”

    景明宫内不是什么时候步出一人,站在半蹲的赵雅芳身后。

    “二……二皇兄……”赵雅芳看着二皇子手中的雪媚娘,有些害怕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雅芳知道二哥您爱干净,实在是这猫太顽皮,等雅芳回去,就将它关起来。”

    二皇子白皙的脸上挂着笑意,“没关系。芳妹的这只猫,不知道从哪里得来?”

    赵雅芳如同做错事的小孩,她不怕身材魁梧的大皇子,对于自己的父皇也是毫无惧色,唯独对这二皇子,有些抵触。这是从她幼年时就留下的烙印,这位哥哥,从来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

    “哦……是从扬州带来的。”

    赵光捋着猫毛,笑意更加浓了,问道:“谁送的?”

    “一个好朋友。”

    “是个姓林的小子吧?”

    赵雅芳一愣,“二……二皇兄怎么知道?”

    赵光将猫递给了雅芳,说道:“走吧。”他友善地朝赵雅芳招了招手。

    “哦……”然而赵雅芳觉得那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并非那么友善,相反的,有些心惊。

    赵光看着雅芳离去,叹了一口气,呢喃自语道:“所托非良人呐……”

    ……

    ……

    金陵薛府,靠秦淮上游。

    高墙环护,绿柳周垂。三间垂花门楼,四面抄手游廊,好不气派!

    从院中朝庭内走去,甬路相衔,山石点缀,院落富丽堂皇,雍容华贵。一般人家,岂可有此气派。

    小厮匆匆入府,见到亭中喝酒的中年男子,赶紧跑过去,“二爷,那个租了包家宅院的人打听清楚了。”

    “哦?谁啊?胆子倒是不小。”年轻男子将一些鱼饵投入到亭下的湖中,立马就有锦鲤从四面八方游来抢食。

    “前几日闹得满城皆知的林岚。”

    “林岚?”年轻男子眯缝着眼,“似乎听大伯提起过。”

    “而且据说,前些日子,还被姚祭酒提携为了国子监司业,这就有些难下狠手了。”

    年轻男子眉头一皱,道:“乌衣巷已经盘得差不多了,就差包家这一户了,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咱们薛家与他林岚无冤无仇,谁会和权钱过不去,你说是吧?”

    “二爷的意思……”

    “收买。”他投下去手中所有的饵料,这一下,底下的锦鲤疯狂地蹿在了一起,削尖了脑袋抢着饵料,把原本平静的湖面搅动得浪花四溅。

    “而且是我亲自过去。”

    薛家第三代,薛蟠霸道、薛蝌忠厚至于庶子薛贵,谁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癖性,老辣的时候,就连薛家大掌柜都要敬佩地叫他一声大官人。

    ……

    ……

    黄昏下,包家的宅子里,东家和租客蹲在台阶上吃着刚煮好的鸡蛋面,撒了新鲜的葱花确实好看了不少。

    “啧啧,这新鲜的葱花,配上一勺猪油,这面,没得说啊。”包成大口地吃着面。

    林岚面上的荷包蛋,是他教胖婶做的。偌大的一个大京朝,竟然没人知道什么是煎蛋!不过林岚后来想想也是,古代粮食紧张,能吃上点猪油就不错了,鸡蛋更是拿来补身体的,煮着吃显然是最能保留鸡蛋营养的方法了。

    “冯渊呢?有他消息了没有?”

    包成吃了口煎蛋,味道确实不错,说道:“查到了,金陵一个小乡绅之子。自幼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薄产度日。人品风流,酷爱男风,最厌女子。不过最近看上了个女子后,一改素日作风,执意要从拐子手中买下那女子来,并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也不再娶第二个女子,也是可笑。”

    林岚喝了一口面汤,眼睛看着低垂的夕阳,“他人呢?”

    包成叹了口气,道:“死了。”

    “嗯。”林岚吃了口完整的荷包蛋,他总喜欢把最好的留着慢慢享用。

    “你不想问怎么死的?”

    林岚直起腰,说道:“不死的话还能拉他一把,看来阎王爷签的生死薄,怎么都拉不住,包东家,帮我找找那个拐子,最好快些。”

    “我能有什么好处?”包成将面汤饮尽。他是个落寞的商人,商人的秉性,从来不会因为贫富而改变。什么事都得讲利益。

    林岚眉头一皱,“你怎么总讲条件?”

    包成搓了搓手,笑眯眯地说道:“习惯了,多少给点好处吧。”

    “你的这间宅子,我替你保住。”

    “成交了!”

    两人爽快地达成了交易。

    夕阳下,春风穿堂而过,包成拿起面碗,敲打着儿时的歌谣,轻轻叹道:“多好的宅子呀。”

    林岚的眼,却看着最后一丝光晕笼罩下的巷子,附和着喃喃道:“是啊,多好的宅子。是自己的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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